事件: 宋頒布鎖廳舉人取解之法

國度: 中國  

朝政: 北宋

國君紀年: 宋仁宗趙禎寶元二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039年   十二月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寶元二年(1039)十二月,負責科舉的禮部貢院嚮宋仁宗呈交了一份報告,認為地方進行科舉考試時,凡是當地官僚的子女、親戚均在鄰近州縣參加,考取後麯地方上報中央,但上報的人數沒有任何限製,因而各州地方官往往乘機額外增加發解人數,朝廷舉行科舉考試時照樣將這些額外人員也一律統考。因而各州地方官常常把自己的親戚故舊送到鄰州發解到中央,這樣就減少了鄰州貧寒舉子的發解人數,這些舉子被送到轉運司後,每十人中嚮中央推薦三人參加禮部主持的科舉考試。因而許多貧寒舉子的名額被開後門的官宦子弟占有,極不公平。宋仁宗審閱這份報告後,命令翰林學士丁度負責處理這一情況。於是丁度等人建議。從今以後,凡是涉嫌開後門的舉子一律在京城另設考場考試,各地則由轉運司委派官吏統一主持選拔考試,考生中十人錄取三人,不到十人的地區錄取二人,五人以下錄取一人,這些人由轉運司上報中央,並將他們與其他合格的貧寒舉子一起發解到中央,然後參加禮部的科舉考試。宋仁宗批準了丁度等人的意見,並定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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