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河东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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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祐四年(1037)十二月,河东地区忻(今山西忻县)、代(今山西代县)等地发生强烈地震,毁坏房舍无数,人员伤亡数以万计。忻州死者近二万人,伤五千七百余人,五万余头牲畜死亡,代州死者近八百人,并州二千余人。忻州知州祖百世、兵马都监王文恭、兵马监押高继芳等受伤。宋仁宗下诏赏赐官僚之家大量钱财,一般受灾百姓也得到政府程度不同的救济。此后,河东地区余震连绵不断,有时地裂泉涌,有时地底下冒出冲天大火,老百姓受灾尤为严重。宋朝政府急忙派遣侍御史程勘前往受灾地区安抚无家可归的黎民百姓,组织当地人民抗震自救,收到了一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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