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元昊改革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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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前,党项族的一家就是一帐,由多少不等的帐组成部族,小的部族仅有一百帐,大的部族可达一千余帐。按照原来的规定,年满十五岁的男子为一丁,每遇战争,则根据部族的大小出丁为兵。大庆元年(1036)九月,元昊改革了这一旧制。规定凡是部族里的壮丁二人就必须有一名充任正规军,而西夏随军杂役一人称为一抄,凡部族内有丁男四人就必须负担二抄,即四丁之中就有二丁为随军杂役,其余的被称为空丁,空丁愿意充当正规军者,先替同部族的其他丁男充当随军杂役,如果没有随军杂役让空丁充任,即可陶汰正规军中那些年迈体弱者,由空丁顶替其位,因而使青壮年都成为正规军。凡是正规军均由政府发给长生马、驼各一匹。隶属于团练使以上的正规军编制单位由政府发给一顶帐篷、一把弓、五百支箭,其它各旗、鼓、枪、剑、棍、棒之类的武器也由政府供应。刺史以下军队编制单位的士兵由政府供应的武器和日常品稍微少一些。与此同时,元昊还专门设置炮手二百人,号称是"泼喜",将俘获的汉人中的勇敢善战者编为前军,称为"撞令郎",而这些汉人中胆小怕事而又无一技之长者就命令他们驻守肃州(今甘肃酒泉),或将他们迁移到别的地方从事农业生产。元昊兵制改革后,西夏国内各地士兵总人数达五十万之多。元昊在此基础上设置生擒军十万,在兴灵(今宁夏银-川)附近还有精锐士兵二万五千人,同时设七万士兵专门负责配合这二万五千精锐士兵作战。此外,还有皇帝的禁卫军五千人,这些士兵是元昊从一些豪门或贵族子弟中擅长弓箭者的人里挑选出来的,号称“御围内六班”,他们分成三队,轮流值班,警卫皇宫的安全。元昊还规定每当东边发生战争时则由西部集合兵马出征,反之亦然,如果中部发生战事,则东、西两部均得出动。在外出作战时,一定要多设营寨,其中一些未必都得派兵把守,但必须在虚寨之外设下埋伏,以利于包围敌人。在冲锋陷阵的时候以铁骑兵为前锋,铁骑兵乘坐良马,披上重甲,敌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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