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頒布貼射法
| 事件經過:
天聖元年(1023)正月,宋朝河東、河北、陝西三路軍糧不足,而三路的軍糧儲備主要依靠茶????之利,因而宋仁宗命令中書、樞密院二府大臣共同商討解决軍糧不足問題的措施。為此還設置了一個專門的機構計置司,由樞密副使張士遜、參知政事呂夷簡、魯宗道負責。計置司成立後,首先討論了茶法的利弊並上書皇帝,建議廢除原來實行的三稅法,實施貼射法,就是總計東南十三茶場茶葉買賣本息,廢除政府預支茶戶本錢的制度,允許商人與種茶戶之間自由買賣茶葉,茶葉價格一律按中等茶計算,官府徵收其差格,比如舒州(今安徽潛山)羅源場茶葉本來五十六文錢一斤,但原來政府預支種茶戶本錢二十五文,貼射法頒布後,官府不再預支茶戶本錢,衹收其中的差額三十一文而已。但茶戶必須將茶葉送到官府指定的地方出賣,隨商人所需而取,由官府發給商人憑證,以防私下買賣茶葉。因而被稱之為貼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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