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川界弓手役戶貧乏

國度: 中國  

朝政: 北宋

國君紀年: 宋真宗趙恆大中詳符三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010年   四月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弓手屬宋地方治安軍之一,為縣役,掌捕捉盜賊,巡查市場,維持治安秩序等,一般從中等戶中揀差。大中祥符三年(1010)四月,太常丞乞伏矩奏報川界擔任弓手的役戶長久服役,不曾替換,以至傾傢蕩産。於是規定服役期滿三年替換一次,留者聽便,如第三等戶不足充任,可在第二等戶中差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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