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宋暑月疏决
| 事件经过:
疏决即决狱,指清理、决放在押未审或已经判处还未行刑的囚犯。景德三年(1006)五月,真宗分别派遣官员到三司、开封府、御使台各处,编叙系囚,又亲在崇政殿临决罪犯。自此以后,遂成定制:每年暑月,预差官员分赴三司、御使台、大理寺等处监狱,编排囚徒名册,定出罪目,申尚书省进呈后疏决。对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十恶"罪犯及谋杀、斗杀、劫杀、故杀致死人的"四杀"罪犯,依法论处,不予宽减;杂犯死罪、流罪、徒罪,皆降一等,犯杖罪以下者,即予释放。各路监司限五至七月往州县疏决系囚,催促结绝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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