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設場榷茶

國度: 中國  

朝政: 北宋

國君紀年: 宋太祖趙匡胤乾德二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964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宋初為加強稅賦管理,在淮南、東南、四川等地設立了管理茶場的機構,官府負責對茶葉産銷專賣與課稅。乾德二年(964)開始榷東南茶,次年又榷河南茶,在蘄(今湖北蘄春南)、黃(今湖北黃崗)、舒(今安徽安慶)、廬(今安徽合肥)、壽(今安徽壽縣)、光(今河南潢川)六州相繼設立十三處買賣茶場,稱十三場。茶場設官置吏,全國茶葉專賣和茶利收入由榷貨務主掌。茶農專置戶籍,稱為園戶,輸茶折租;官府規定園戶歲額,額茶和額茶以外餘茶,必須全部按官價賣給官府,或與官府特許專賣的茶商交易,不得私賣。榷茶辦法,一為交引法,許商人在京師納錢或西北沿邊州郡入納糧草,從優折價,發給文券,謂之交引,憑引至淮南十三場和沿江榷貨務領茶。二為貼射法,領商人貼納官買官賣每斤茶葉應得淨利給券為據,直接嚮園戶買茶出售。三為茶引法,徵收商人專賣稅,發給茶引,憑引嚮園戶買茶出售。四為茶馬法,儲備蜀茶,專用與少數族博馬。茶利收入對保證財政開支、軍需和軍馬供應,起了重要作用。北宋中期,十三場基本名存實亡。嘉祐四年 (1059),弛茶禁,政府允許茶商與園戶直接交易,這樣,十三場相繼廢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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