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八思巴创制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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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于至元六年(1269)颁诏正式推行帝师八思巴创制的文字,把它叫作“蒙古新字”,第二年改称为“蒙古字”。这种文字就是元朝的国字。后世有人直称“元国字”或“元国书”。字母表主要由藏文字母组成,也有少数梵文字母,还有几个新造字母。字母多呈方形。字母数目最初为41个。后陆续增加,据现存资料归纳,包括各种变体有57个,八思巴字以音素为表音单位,字母分元音和辅音,有正体和篆体两种,篆体多用于官方印章。行款从左至右直写,与藏文自左至右横写不同。书写单位是音节,不是词,与藏文相同。由于书写单位不是词,加上不使用标点符号,所以阅读时只能靠上下文判断词的界限和句子的界限。拼写汉语时不标声调,因此如果原文没有汉字对照或没有其他参考材料。往往难以确定所代表的汉字。八思巴字作为元朝官方文字,是用来“译写一切文字”(至元六年颁行诏书语)的。据现存资料记载,它所译写的语言不仅有蒙古语,还有汉、藏、梵、维等多种语言。八思巴字蒙古语资料和汉语资料。是探讨元代蒙古语和汉语的可靠依据,尤其在研究这两种语言的语音方面,八思巴字资料优越于其他任何可利用的同类资料,因为它对语音的记录准确而细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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