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八思巴創製的文字
| 事件經過:
忽必烈於至元六年(1269)頒詔正式推行帝師八思巴創製的文字,把它叫作“蒙古新字”,第二年改稱為“蒙古字”。這種文字就是元朝的國字。後世有人直稱“元國字”或“元國書”。字母表主要由藏文字母組成,也有少數梵文字母,還有幾個新造字母。字母多呈方形。字母數目最初為41個。後陸續增加,據現存資料歸納,包括各種變體有57個,八思巴字以音素為表音單位,字母分元音和輔音,有正體和篆體兩種,篆體多用於官方印章。行款從左至右直寫,與藏文自左至右橫寫不同。書寫單位是音節,不是詞,與藏文相同。由於書寫單位不是詞,加上不使用標點符號,所以閱讀時衹能靠上下文判斷詞的界限和句子的界限。拼寫漢語時不標聲調,因此如果原文沒有漢字對照或沒有其他參考材料。往往難以確定所代表的漢字。八思巴字作為元朝官方文字,是用來“譯寫一切文字”(至元六年頒行詔書語)的。據現存資料記載,它所譯寫的語言不僅有蒙古語,還有漢、藏、梵、維等多種語言。八思巴字蒙古語資料和漢語資料。是探討元代蒙古語和漢語的可靠依據,尤其在研究這兩種語言的語音方面,八思巴字資料優越於其他任何可利用的同類資料,因為它對語音的記錄準確而細微。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