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蒙古設立樞密院
| 事件經過:
蒙古建國之初,由大汗與宗王各自統率軍兵,怯薛協助處理軍務,並無專設的總領全軍的機構。忽必烈即位後,於中統四年(1263)五月沿用宋、金舊製,設樞密院專管軍務。樞密院長官院使由皇太子兼領,成為虛銜;實際長官副使二人,由史天澤、忽剌出擔任,下設僉書樞密院事一員。以後在副使之上增設知院、同知,僉樞之下設同僉樞、院判,名額不定,並規定以知院事為首。為了適應對南宋軍事行動的需要,還專門在地方設立了行樞密院,負責指揮作戰,管理當地軍務,有時也掌管民事。戰事過後,或撤銷,或並於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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