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蒙古設十路宣撫司
| 事件經過:
中統元年(1260)四月,蒙古大汗忽必烈在中央設立中書省總管全國政務。五月,分中原為燕京路,益都、濟南等路,河南路,北京等路,平陽、太原路,真定路,東平路,大名、彰德等路,西京路,京兆等路(今陝西四川路)共十路,設十路宣撫司為地方最高行政機構,任命賽典赤、李德輝、宋子貞、史天澤、姚樞、張文謙等親信及漢人幕僚擔任宣撫使。同時又委派重臣以都省官“行某處省事”係銜,到各處署事,行使中書省職權,簡稱行省,但僅是臨時性的中央派出機構而非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地方行政機構除路外,還有府、州、縣。至元二年 (1265),蒙古規定以蒙古人充任各路府、州、縣達魯花赤,漢人充總管,回回人充同知,永為定製,互相牽製,以達到鞏固中央集權的目的。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