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四川收兌九十界錢引

國度: 中國  

朝政: 南宋

國君紀年: 宋寧宗趙擴嘉定元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208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北宋四川錢引以二年為界,徽宗大觀中,詔每界印發數額以天聖為準,不得超過一百二十五萬貫。南宋建炎初。張瀎為四川宣撫使,為支付川陝軍費,開增印錢引之例。自後因仍不已,到寧宗嘉泰末,兩界所印計五千三百萬貫,總三界所印,為北宋天聖時祖額的六十四倍。由於濫印濫發,官府無力按界收回錢引,造成民間錢引增多而大幅度貶值,到嘉定初,錢引每貫所值鐵錢不足四百。嘉定元年(1208),總領四川財賦陳鹹與僚屬商議,欲以庫莞所儲金銀、度牒為底本,從民間收回半界錢引。其折換辦法是:金每兩值六十貫,銀每兩值六貫二百,度牒每道值一千二百貫。計庫莞所藏可值一千三百萬貫。討論數月,到十一月初二日,張榜行下各州縣,聽民間以舊引輸官課及赴利州市金銀。期限到年底為止。由於四川諸州距利州總領所太遠,而期限迫切,加之折換之際,吏緣為姦,所以榜出後,民間驚擾,紛紛出售錢引,每貫纔值一百錢。製置使吳獵亟出榜曉諭,除收兌一千三百萬引外,其餘三界依舊通行使用。又檄總領所,分取金銀於成都置場,收兌舊引。民心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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