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金推行区田法
| 事件经过:
金章宗初年,户口增多,用度亦广。为了增加农业产量,始行古已有之的区田法。明昌三年(1192)三月,朝中始议试行。参知政事胥持国力主此事,试种于城南,获得成功。五年(1194)正月,尚书省上进区田法方案,章宗下诏相其地宜,务从民便。承安元年(1196)四月,全面推行。令男年十五至六十岁有土田者,每丁种一亩,丁多者以五亩为限,次年又取消了亩数的限制。区田法“穿土作井,随宜灌溉”,本欲增产,但施之仓卒,又不问地土肥瘠,不分旱涝,使皆区种,故虽然督责甚严,却未能取得多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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