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金鎬王永中以罪賜死
| 事件經過:
永中是金世宗長子,元妃張氏所生。章宗明昌二年(1191)正月,皇太後卒,永中遲遲未至,章宗以為有輕慢之意,嫌忌始生。三年(1192),判乎陽府(今山西臨汾)事,封鎬王。永蹈謀反被誅後,諸王動有掣肘,永中情思不堪。五年(1194)十月,永中母舅原尚書右丞張汝弼妻高陀斡以謀逆罪處死,水中被疑參與其事,然證據不足。後來永中第四於阿離合懣被告發不滿防禁嚴密,語涉不道,其第二子神徒門所撰詞麯有不遜語,水中曾對侍妾說:”我得天下,子為大王,以爾為妃。”因此而獲罪。六年(1195)五月,永中被賜死,阿離合懣、神徒門皆被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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