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李皇后擅政
| 事件经过:
李皇后系庆远军节度使李道之女,相州安阳(今河南)人。光宗为恭王时,聘为妃,乾道四年(1168)生嘉王。淳熙十六年(1169),光宗即位,册为皇后。她心狠手辣,妒贤嫉能。曾请立嘉王为太子,太上皇孝宗未许,退而泣诉于光宗,遂使光宗与其父猜疑不和。因光宗悦某宫女手白,李后竟断其双手送给光宗。黄贵妃有宠,被李后于绍熙二年(1191)十一月杀死。光宗本患精神病,多次受到刺激而加剧,不视朝,政事多决于李后。李后越益骄恣,家庙卫兵甚至多于太庙,亲属门客纷纷依势得官。光宗内受制于李后,久废朝拜太上皇之礼,朝廷内外疑骇非常,一时成为朝中大事。加之内侍离间三宫,宫廷危机加深。绍熙四年(1193)九月重阳节,百官请求光宗朝到重华宫看望父亲孝宗,终为李后所阻未成。孝宗去世时,光宗不出,丧礼几致不能举行。在赵汝愚等大臣的策谋下,光宗退位,立嘉王为帝,是为宁宗。李后被尊为太上皇后,权势方削。庆元六年(1200)六月,李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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