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完顔襄、憲顔璋使宋
| 事件經過:
大定十三年(1173)、宋乾道九年八月,金以左副都點檢完顔襄為賀宋生辰使。在襄進入宋界之前,宋廷已决定移文對境,以正受書之禮。九月,宋三省、樞密院命盱眙軍(今江蘇盱眙)以受書事移牒金泗州(今江蘇盱眙北洪澤湖中),轉交金使。完顔襄則斷然予以拒絶。十月,襄依舊禮入見。丁亥,襄入辭。孝宗另函申金世宗,議受書之事。十一月,金以大興(今北京)尹完顔璋為賀宋,正旦使。行前,世宗規定:宋人如不遵舊禮,則勿於國書;如不引見,即持書回國;若迫而取之,則勿赴宴,不受其回書及禮物。十二月,璋等至臨安,宋請以太子受書,璋不許。雙方就受書禮爭執不下,孝宗下詔改日接見,而使人至賓館迫取其書。璋既予國書,復赴宴,多受禮物。次年二月,璋因使宋違命,杖一百五十,除名,所受禮物沒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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