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隆興北伐
| 事件經過:
隆興元年(1163)、金大定三年宋孝宗、張瀎為收復中原失地而發動的一次北伐。隆興元年四月,因金入重兵壓境,嚮宋索取海,泗(所在今江蘇盱眙北洪澤湖中)、唐(今河南唐河)、鄧(今河南鄧縣)、商(今陝西商縣)諸州及歲幣,張瀎請孝宗駐蹕建康,建議先發製人,並以李顯忠、邵宏淵所獻攻取虹縣(今安徽泗縣)、靈壁之策上聞。孝宗遂召見張瀎,議出師渡淮,命李顯忠、邵宏淵率軍十三萬先取二城。此事因尚書右僕射兼樞密使史浩持異議,力主慎重,三省、樞密院並不預聞。宋軍渡淮後,先後攻占靈壁、虹縣、宿州,但旋即潰敗於符離(今安徽宿縣)。全軍資糧器械,損失殆盡。此後,宋軍無力再戰,北伐遂告失敗,孝宗被迫與金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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