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洪邁使金

國度: 中國  

朝政: 南宋

國君紀年: 宋高宗趙構紹興三十二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162年元月3日

終結時間: 1162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紹興三十二年(1162)、金大定二年正月,金所派報諭使入境。宋廷以洪邁為接伴使,以平等之禮待之。三月,洪邁為賀登極使,目的是商議宋金稱兄弟之國,並歸還河南故地及宗室人員。四月辭行,六月到達燕山。金令改宋使為陪臣,以舊禮朝見,邁等堅執不從。金鎖邁等於使館中,連續三日不供應飲水和食品,且以死相脅,邁等毫不畏懼。最後,在金作一定讓步的前提下,雙方相互妥協,以“國書依舊,國信謝表更式”相從,往見金世宗,雖未見留,所請也未獲準。七月,邁等返宋。八月,以“奉使辱命”被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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