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海陵王被殺
| 事件經過:
正隆六年(1161)、宋紹興三十一年、金世宗大定元年十一月,海陵王率軍轉至揚州,得知金水師被殲,黃河以北又都已歸附金世宗,進退失據,决定孤註一擲。他命金兵三天內渡江南侵,並規定有逃亡者,將帥連坐,退者處死,結果激化了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衝突。乙未,浙西路都統製耶律元宜等率衆縊殺海陵王,又殺海陵王親信尚書右丞李通、近侍局使梁統等。元宜自稱左領軍副大都督,領兵後退三十裏。戊戌,金派人持檄到鎮江與宋議和。不久,金軍北撤。海陵王自皇統九年(1150)初殺熙宗自立,至是被殺,共在位十二年。其間進行政治、經濟方面的各種改革,為推進金朝的封建化過程及女真與漢文化的交融作出了一定貢獻。然他施政苛猛,不顧客觀條件,舉兵南侵,遭到了宋朝軍民的堅决抗擊和內部的激烈反對,也導致了自己的滅亡。大定二年(1162),金世宗廢其帝號,降封海陵郡王,謚號“煬”。二十一年(1181),再降為海陵庶人。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