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李光卒
| 事件经过:
绍兴二十九年(1159)六月,宋左朝奉大夫、守本官致仕李光卒于江州(今江西九江),享年八十二岁。李光,字泰发,越州上虞(今浙江)人。崇宁进士。宣和末,累迁至司封员外郎。靖康元年(1126),由右司谏为殿中侍御史,力斥朱勔等竭财,反对弃国土事金。高宗即位,知江州,徙知宣州(今安徽宣城),守境有方。绍兴元年(1131),迁吏部尚书。八年(1138)十二月,除参知政事。及秦桧撤淮南守备,夺诸将兵权,他极论金不可信,和不可恃,在高宗面前斥桧“怀奸误国”,为桧所恶。十一年(1141),责授建宁军(今福建建瓯)节度副使,藤州(今广西藤县东)安置,后移琼州(今海南海口)。二十年(1150),移昌化军(广东儋县西北)。秦桧死后,得复官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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