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矢与散氏争讼
| 事件经过:
周厉王时,矢人侵犯散氏利益,引起争讼,最后散氏胜诉,作为赔偿,矢人付给散氏一块土地。双方踏勘了该地边界:涉过宪水向南到大沽,在此种上树木,作一封,作为界标,顺势走上高坡,接连作二封土,直到宪水边的柳树丛。再过宪水到?地穿过去,往西,分别以播城外沟封上的?木、刍地的边缘和刍道为界。再折向北行列刍地,把原有封土周围的?树砍掉,再从这里穿过刚地的?林,先后沿东道和原道两条路北行,到原道和周道交界处再折向东行,以?地的东疆为界。然后,再折向西边,以履道为界,又往南,以?地边缘之道为界,再往西,到?地附近的土堆。从良木道向东、向西各作一封土。然后走上刚地,作三封土。又向南作二封土,这就又回到了踏勘的地点处。参与踏勘田界的矣人属官有鲜、且、微、武父等十五人。正式确定矣给散氏田界的有散人小子等十人。不久,矣派鲜和且当众发誓,一定付给散氏田和农具,如果言而无信,就罚千爱铜,打一千鞭,用传车流放到远方。散人接受了田图,有关此事的约剂由史正中农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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