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金殺王倫

國度: 中國  

朝政: 南宋

國君紀年: 宋高宗趙構紹興十四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144年元月

終結時間: 1144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王倫(1084—1144),字正道,大名莘縣(今屬山東)人。建炎元年(1127),以朝奉郎假刑部侍郎使金,被拘。紹興二年(1132),金欲議和,倫被釋放歸報。八年又充迎奉梓宮使赴金與金使同返,約定和議。九年,以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充迎梓宮、奉還兩宮。交割地界使,被拘於中山府(今河北定縣),再遷河間(今河北)。金皇統四年正月,金欲以王倫為河間、平、灤三路都轉運使,王倫拒不赴任,被殺。後王倫被殺於紹興十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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