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宋金置榷场互市
| 事件经过:
绍兴十一年(1141)、金皇统元年绍兴和议成,宋金划定疆界,形成南北对峙局面。次年五月,宋军器监主簿沈该知盱眙军(今江苏盱眙),始措置榷场之法,以控制双边贸易。其法规定:小商人十人结保,每次携一半货物到对方榷场交易。大商人悉拘之,以待对方商贾前来,交易双方须由官牙人作中斡旋,不得直接接触。榷场领辖于所在地区的监司及州军长吏,又另设专官,稽查货物,征收商税。后又置场于光州(今河南潢川)、枣阳(今湖北枣阳)、安丰军花靥镇(今安徽寿县西北)等地,诸场皆以盱眙为准。而金朝亦先后于蔡州(今河南汝南)、泗州(今江苏境内)、唐州(今河南唐县)、邓州(今河南邓县)、秦州(今甘肃天水)、巩州(今甘肃陇西)、洮州(今甘肃临潭)、凤翔府(今陕西凤翔)设置榷场。榷场贸易,南宋向金输出的主要是农产品及手工业制品,如粮食、茶叶、布帛、瓷器,漆器以及海外香药之类;金输往南宋的大宗商品则有牲畜、皮货、药材、珠玉等。但双方交易的商品种类也有严格规定。如北方的战马,南方的钢铁、硫磺、焰硝之类军用物资,一般都严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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