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宋金置榷場互市

國度: 中國  

朝政: 南宋

國君紀年: 宋高宗趙構紹興十二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142年五月

終結時間: 1142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紹興十一年(1141)、金皇統元年紹興和議成,宋金劃定疆界,形成南北對局面。次年五月,宋軍器監主簿瀋該知盱眙軍(今江蘇盱眙),始措置榷場之法,以控製雙邊貿易。其法規定:小商人十人結保,每次攜一半貨物到對方榷場交易。大商人悉拘之,以待對方商賈前來,交易雙方須由官牙人作中斡旋,不得直接接觸。榷場領轄於所在地區的監司及州軍長吏,又另設專官,稽查貨物,徵收商稅。後又置場於光州(今河南潢川)、棗陽(今湖北棗陽)、安豐軍花靨鎮(今安徽壽縣西北)等地,諸場皆以盱眙為準。而金朝亦先後於蔡州(今河南汝南)、泗州(今江蘇境內)、唐州(今河南唐縣)、鄧州(今河南鄧縣)、秦州(今甘肅天水)、鞏州(今甘肅隴西)、洮州(今甘肅臨潭)、鳳翔府(今陝西鳳翔)設置榷場。榷場貿易,南宋嚮金輸出的主要是農産品及手工業製品,如糧食、茶葉、布帛、瓷器,漆器以及海外香藥之類;金輸往南宋的大宗商品則有牲畜、皮貨、藥材、珠玉等。但雙方交易的商品種類也有嚴格規定。如北方的戰馬,南方的鋼鐵、硫磺、焰硝之類軍用物資,一般都嚴禁出境。
   中国 關鍵詞: 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