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行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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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科举中的民族歧视政策
元朝是公元1271年由蒙古贵族建立的封建政权。蒙古统治者实行的科举制度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色彩。当时把全国划分为四等人:一是蒙古人;二是色目人,其中包括西夏、回回等西北各少数民族;三是汉人,包括契丹、女真和原来金朝统治下的汉人;四是南人,指长江以南的汉人和西南各少数民族。蒙古统治者对汉人和南人很不信任,也很少任用他们做官。国家的重要官职都由蒙古人和色目人的上层分子担任,因此科举考试对于他们来说是可有可无的。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初年,一些汉人官员不断建议实行科举取士,但是朝廷总是议而不决。直到元仁宗延佑二年(1315年),方才正式实行科举取士,这时距离元朝建立已经四十余年了。元朝统治者最终实行科举取士,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笼络汉族中小地主和知识分子,从而巩固蒙古贵族的统治。元朝的科举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为乡试(行省考试)、会试(礼部考试)、御试(殿试)三级。各级考试时,蒙古人和色目人都与汉人、南人分开考。在乡试、会试时,蒙古人和色目人只考两场,而汉人和南人则须考三场。御试时,虽然四种人都考试策问一道,但是前两种人仅限五百字以上,而汉人和南人必须在千字以上。在考试内容上,蒙古人、色目人的题目比较容易,汉人、南人的题目比较难。蒙古人以右为上。发榜时,蒙古人、色目人列为一榜,称“右榜”,汉人、南人另列一榜,称为“左榜”。如果蒙古人、色目人愿意参加汉人、南人的考试,取中后授予的官职可以提高一等。这些规定都体现了蒙古统治者在科举制度中推行的是民族歧视政策。不过,元朝的最高统治者规定,科举考试的试题都出自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并且要求考生答题时也必须以程朱理学的观点和封建说教作为指导思想。这一点恰恰说明,作为封建统治阶级,无论是哪个民族掌权,本质都是共同的,他们一方面通过法律、军队等国家机器对广大人民进行压迫和剥削,另一方面也要利用儒家宣扬的封建礼教来毒害和控制人民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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