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小說 a historical novel分类表
筆記雜錄 Historical writings

  雜事之屬:小說之近於情理者入本類。
  歷史小說類,介於小說和野史之間,暫歸歷史類,但同時出現於兩個版塊


  The chores are: Novel near-reasonable person into this category.
  Historical novel class between between fiction and unofficial, temporary return of history class, but appeared in two Forum
  

评论 (1)

hepingdao 寫到 (2008-09-07 08:23:51):

  最近為大百科全書改寫條小說的條目,對於某些文言小說的定性,特感到為難。諸如志怪小說和傳奇小說,就很難區。尤其是筆記小說,大沒有共識。先說筆記,劉葉先生的《代筆記概述》把筆記分為3大類:小說故事類、歷史瑣聞類和考辨證類。也就是說,小說故事類的筆記就是筆記小說。周勳
  初先生的《唐代筆記小說敘錄》則講歷史瑣聞類的筆記,似乎把筆記小說限於古人所說的雜史筆記或“雜事小說”。按“筆記”一詞本指散文的一,如劉勰《文心雕竜?才略》篇說:“路粹楊修,頗懷筆記之工。”王僧孺《太常敬子任府君傳》說:“筆記尤典實。”以筆記為名的書大概始於宋祁的《筆記》(原名為《景文筆錄》,又稱《宋景文筆記》),繼而出現《老學庵筆記》、《芥隱筆記》等。到清代以筆記命名的書更多,如記志怪故事的《閱微草堂筆記》,也有談考辨證的如《雙硯齋筆記》,還有內容很雜的《庸閑齋筆記》等,可以說筆記的內容包羅萬象,無所不容。而筆記和小說連稱,大概始見於宋人史繩祖的《學齋占畢》二,他舉的例子是《真子》,那是一本考辨證性的書。“筆記小說”作為一種小說的類目,似乎興起於清末,民國初年進步書局編印《筆記小說大觀》之,更是大為流行。《筆記小說大觀》收書很寬,收到《能改齋漫錄》、《武林舊事》、《九國志》乃至《畫墁集》(大概因誤認為《畫墁錄》而誤收)等,似乎絶大多數的筆記都能說是小說。嗣“筆記小說”的名稱被人用得越來越濫,如近年灣新興書局編印的《筆記小說大觀叢刊》,收到《韓詩外傳》、《獨斷》乃至《麯海總目提要》等書,簡直是泛濫無邊。筆記小說”最初宋人史繩祖用以指考辨證性的筆記,到清末民初擴大到無所不包的各種筆記。《筆記小說大觀》起無限擴展的影響,對目錄學造成一些混亂。
  
    中國古代小說的概念極為寬,在目錄學上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前人如鄭樵曾說小說與傳記、雜、雜史、故事相紊亂而不能分《通志?校讎略》)。馬端臨也說,“蓋有實故事而以為雜史者,實雜史而以為小說者”(《文獻通考》一九五)。在小說內部,又有下一級的分類問題。唐人劉知《史通?雜述》篇提出“偏記小說”的名稱,他說:“是以偏記小說,自成一。而能與正史參行,其所從來尚矣。爰及近古,斯道漸煩。史氏流,殊途騖,推而為論,其流有十焉:一曰偏記,二曰小錄,三曰逸事,四曰瑣言,五曰郡書,六曰史,七曰傳,八曰雜記,九曰地理,十曰都邑簿。劉知把小說分為10類,又用“ 偏記”來統攝這些作品。實際上已經是包羅萬象,比前人的小說概念擴大。明人應麟《少室山房筆叢》二九《九流敘論》則把小說分為志怪、傳奇、雜錄、叢談、辨訂、箴規等6類,還是容納很的。《四庫全書總目》子部小說類分為3三個屬類:雜事、異聞、瑣語。館臣們對前人着錄的小說作一些調整,如把《新唐書?藝文志》小說類的《資暇集》和《宋史?藝文志》小說的《能改齋漫錄》、《容齋隨筆》等改入雜類,而把曾列在地理類的《山海經》、實錄類的《穆天子傳》、道類的《神異經》和雜史類的一批書改入小說類。小說的圍有所調整,但雜事之屬的作品還是包容極。從今天的圖書分類學來衡量,絶大多數都算不上小說。如雜事之屬的《朝野僉載》、《大唐新語》等,中華書局版的校點本都編入“唐宋史料筆記叢刊”,在圖書館的目錄,一般就列入歷史類。這是大都可以認同的。但是按新的圖書分類法,在小說類之下,再分古代作品和現代作品,在古代作品之下又分筆記、話本平話、章等小類。筆記小說是古代小說的一個小類,下面又分為志怪、傳奇、雜事筆記等等。這樣筆記小說就包括志怪、傳奇等非紀實的作品,有些研究者就不便苟同。《中國叢書綜錄》的子目目錄把小說分為雜錄、志怪、傳、諧謔、話本、章、評論7個小類,其中評論著作本不該列在小說之下,本、章屬於通俗小說,其餘4類大上都是古代作品。編者不列筆記小說而立一個“雜錄”類,顯然是經過認真思考的。因為如果把筆記小說作為一個大類,那就和志怪、傳奇等作品不在一個層次上。如果筆記小說已經總括古代的志怪、傳奇、雜事筆記等作品,那麽就差不多包羅古代文言小說的全部,就不如脆統稱之為文言小說更為明白概括。如近年出版的《中國文言小說書目》、《中國文言小說總目提要》等,就是如此。《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在小說類之下設筆記、短篇、長篇3類,而在筆記之下分設雜事、異聞、瑣語、諧謔4個小類。前3類完全沿用《四庫全書》的類目,加一個“諧謔”類,其實這類作品不多,仍照《四庫全書》在瑣語類也未嘗不可。《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的創新在於把通俗小說列入小說類,分設短篇、長篇兩個小類。這可以說是調和衷兼通古今的一種過渡辦法,比之把通俗小說列在集部較為理。“集”字顧名思義,就是把篇作品收集在一起。集部是按編書的例立名的,並不等於學科上的文學類。所以長篇小說或單篇小說列入集部是沒有依的。章學誠《校讎通義?宗劉》篇曾說:“今即世俗所謂唐宋大之集論之,如韓愈之儒,柳宗元之名,洵之兵,軾之縱橫,王安石之法,皆以生平所得,見於文字,旨無旁出,即古人之所以成一子也。”如他所說,文集都可以歸入子部,通俗小說自然仍隨小說附入子部為宜。
  
    古代小說如果仍用四部粗分的話,不如仍沿襲《四庫全書》小說3個屬類的名稱,再加上一個通俗小說的新屬類(下面可以再分短篇、長)。雜事之屬固然概念模糊、內涵太,但大熟悉《四庫全書》的傳統,已經約定俗成,何必用一個同樣概念模糊、內涵太的“筆記小說”來取代它呢?
  
    我在撰寫小說條目時曾費心思,反考慮,想給某些作品下一個定義,但總是難以愜意。例如魯迅曾從《酉陽雜俎》引申出一個雜俎的通,近人也由此而設立“雜俎”的小說類目(如《中國文言小說總目提》)。雜俎小說似乎可以指稱兼容各類作品的小說集和筆記,但也不比雜事小說的概念更明確多少。又如魯迅曾把《世說新語》列的書稱為志人小說,有人也由此而設立“志人”的小說類目,但這類書並不多,真正像《世說新語》那樣具有文學性的作品更少。因此,與其各持己見地分設類目,或各行其事地對筆記小說進行界定,不如暫且沿用《四庫全書》的舊類目而加以適當的改變。“雜事”的本意不就是說它雜收兼容嗎?我們就把處放不下的作品留給它。當然,在為古籍進行編目時我們可以根具內容加以區。不妨把以歷史瑣聞為主的作品改入史部的雜史類,或者在史部另立一個史料筆記屬類;也不妨把以考辨證為主的作品歸入子部的雜類。
  
    應麟所分的六類中,志怪、傳奇兩類最接近現代的小說概念,在《四庫全書》好合在異聞之屬,的確有些籠統。但單篇傳奇本來不能算書,而且傳奇和志怪也很難區分。應麟就說:“至於志怪、傳奇,尤易出入,或一書之中,二事載,一事之內,兩端俱存,姑舉其重而已。”在小說史研究中,不妨分得細一些,可能辨志怪傳奇的異同;在古籍編目時,可能沒有條件去仔細辨,分到異聞小說這一級也未嘗不可。例如《唐五代志怪傳奇敘錄》一書,把某些作品稱為 “志怪傳奇集”,作為學研究是一種比較謹慎的做法,可是在圖書編目時到底分入哪一類呢?有些書目分得很細,對小說按題材分類,結果是挂一漏萬,或者繁瑣不堪。即以現代小說來說,如果按題材分,將要分多少類呢?清末民初的小說界曾把小說分成若類,起許多名稱,如梁啓超提倡的政治小說,更有人提出歷史史小說、地理小說、科學小說、軍事小說、偵探小說、言情小說、國民小說、家庭小說、社會小說、冒險小說、神怪小說、滑稽小說等(小說林社《謹告小說林社最近之趣意》,詳見陳平原、夏曉虹編二十世紀中國小說理論資料》第1)。如果圖書館都按此分類編目的話,將會造成多大的難。看來小說分類宜粗不宜細,越細可能越不精確。當,像百科全書和辭典的釋文,寫得詳細一些更好,不過很可能會造成混亂和矛盾。例如我參與編纂的《中國古代小說百科全書》中的唐代部分,所收作品的定性,就有(唐代)小說集、傳奇小說、志怪小說集、筆記、筆記小說集、野史筆記、雜事小說集、志怪傳奇小說集、志怪雜事小說集、神仙傳記、雜史著作、箴規集、笑話集等13提法。有一位博士生在論文作一番統計,指出我們在前言沒有說明小說分類的標。我感到很難解釋。這些作品絶大部分是前人稱作小說的,而我們又想加以區,說明它不同於一般的小說,就給它一個的名稱,但未必確,因此往往缺乏科學性和權威性。現在《中國大百科全書》正在修訂,我希望編委會能在泛求意見的基礎上定出一個多數人認可的古代小說的分類標來,也許能夠推動古代小說的文研究,對古籍圖書的分類也能起一定的積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