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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
biàn
見“辯”。
筆畫數:21;
部首:辛;
筆順編號:414311341112514143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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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治理。 2.辯正,糾正。 3.(敘事、說理)明晰、清楚。 4.慧,聰明。 5.辯論,辯駁。 6.巧言,善言辭。 7.文體名。 8.使。 9.通「辨」。分別。 10.通「變」。變化。 11.通「徧」。週遍。 12.[辯辯]同「便便」。善於辭令。 13.通「貶」。減損。 14.同「辦」。備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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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sè 1.古代車旁用皮革交錯結成的障蔽物。 2.澀,氣結不暢。參見"辯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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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集下 同辨。【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履卦】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又詳審也。【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辯方正位。 又明悉也。【易·大有】明辯晳也。 又【集韻】巧言也。【禮·王製】言僞而辯。【史記·荀卿傳】鄒衍之術,迂大而閎辯。 又爭辯也。【禮·鄕飮酒義】不慢不爭,則遠於鬭辯矣。 又【說文】治也。【書·酒誥】勿辯乃司。【左傳·昭元年】主盟者誰能辯焉。【註】辯,治也。 又微辯,諷諭也。【禮·儒行】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 又與徧通。【禮·樂記】其治辯者其禮具。【註】辯,徧也。【史記·五帝紀】辯於羣神。【書·舜典】作徧。 又與平通。【字彙補】平均也。【史記·五帝紀】辯秩東作,辯秩西成。【書·堯典】作平。 又【五音集韻】下辯,地名。在武鄕。 又【集韻】【韻會】筆列切【正韻】必列切,????音䇷。與貶同。【周禮·秋官·士師】若邦兇荒,則以荒辯之法治之。【註】辯,當爲貶。遭饑荒,則????罰、國事有所貶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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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9712 治也。從言在辡之閒。 符蹇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