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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異體:  ()繁異體:  ( ???? ????)拼音: biàn, sè, pián, biǎn, bàn部首: 總筆畫: 21部外筆畫: 14
 
UTF-8: E8 BE AFUTF-16: 8FAFUTF-32: 00008FAFGB 12345: 1771Big 5: C547倉頡: YJYRJ
 
四角碼: 0044.1一字全碼: bian4xinyanxin一字雙碼: bixiyaxi一字單碼: bxyx漢字結構: 左(中)右漢字層次: 6
 
筆畫: 丶一丶丿一一丿丶一一一丨????一丶一丶丿一一丨筆順編號: 414311341112514143112筆順讀寫: 捺橫捺撇橫橫撇捺橫橫橫竪折橫捺橫捺撇橫橫竪他人筆順: 414311341112514143112
 
部件組構: (立(亠(丶一)䒑(丷(丶丿)一))????(一丿))言(亠(丶一)二(一一)口(冂(丨????)一))辛(立(亠(丶一)䒑(丷(丶丿)一))十(一丨))
簡單解釋
  
  biàn
  見“”。
  
  筆畫數:21;
  部首:辛;
  筆順編號:414311341112514143112
詳細解釋
  1.治,治理。 2.正,糾正。 3.(敘事、說理)明晰、清楚。 4.慧,聰明。 5.論,駁。 6.巧言,善言辭。 7.文體名。 8.使。 9.通「辨」。分別。 10.通「變」。變化。 11.通「徧」。週遍。 12.[]同「便便」。善於辭令。 13.通「貶」。減損。 14.同「辦」。備辦。
更多簡解
  sè 1.古代車旁用皮革交錯結成的障蔽物。 2.澀,氣結不暢。參見"舌"。
康熙字典
酉集下  同辨。【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履卦】君子以上下,定民志。 又詳審也。【周禮·天官】惟王建國,方正位。 又明悉也。【易·大有】明晳也。 又【集韻】巧言也。【禮·王製】言僞而。【史記·荀卿傳】鄒衍之術,迂大而閎。 又爭也。【禮·鄕飮酒義】不慢不爭,則遠於鬭矣。 又【說文】治也。【書·酒誥】勿乃司。【左傳·昭元年】主盟者誰能焉。【註】,治也。 又微,諷諭也。【禮·儒行】其過失可微而不可面數也。 又與徧通。【禮·樂記】其治者其禮具。【註】,徧也。【史記·五帝紀】於羣神。【書·舜典】作徧。 又與平通。【字彙補】平均也。【史記·五帝紀】秩東作,秩西成。【書·堯典】作平。 又【五音集韻】下,地名。在武鄕。 又【集韻】【韻會】筆列切【正韻】必列切,????音䇷。與貶同。【周禮·秋官·士師】若邦兇荒,則以荒之法治之。【註】,當爲貶。遭饑荒,則????罰、國事有所貶損。
說文解字
編號:9712  治也。從言在辡之閒。 符蹇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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