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可贷
    拼音: fǎ wú kě dài

    解釋: 謂按法律不可寬恕。

    資料來源: 《清史稿·刑法志一》;強盜分別法無可貸、情有可原,殲渠魁、赦脅從之義也。”

    例子: [馬子畦]實屬甘心從逆,~,應請即予就地正法,以昭炯戒。★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徐錫麟安慶起義清方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