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弓楚得
    拼音: chǔ gōng chǔ dé

    用法: 主謂式;作分句;含褒義,比喻利未外溢

    解釋: 楚國人丟失弓,拾到的仍是楚國人。比喻自己的東西雖然丟了,拾到它的人並不是外人。

    資料來源: 西漢·劉嚮《說苑》:“左右請求之。王曰:‘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

    例子: 如今恰恰的不曾動身,這個東西送上門來,~,豈有再容它已來復去的理?(清·文康《兒女英雄傳》第十七回)

  • 近義詞:  得失相當, 一失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