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典刑
    拼音: míng zhèng diǎn xíng

    用法: 偏正式;作谓语;指依照法律公开处以极刑

    解释: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资料来源: 宋·吕颐浩《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如是托疾,自当明正典刑;如委实抱病,伏望天慈,放臣闲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