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历可考
    拼音: lì lì kě kǎo

    解釋: 指可以清清楚楚的找到依據所在。

    資料來源: 明·凌濛初《初刻拍案驚奇》捲二十八:“卜子夏為修文郎,郭璞為水仙伯,陶弘景為蓬萊都水監,李長吉召撰白玉樓記,皆歷歷可考,不能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