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已甚
    拼音: bù wéi yǐ shèn

    用法: 紧缩式;作谓语;比喻不要太过分

    解释: 已甚:过分。不做过分的事,要适可而止。多指对人的谴责或处罚要适可而止

    资料来源: 战国·邹·孟轲《孟子·离娄下》:“仲尼不为已甚者。”朱熹集注:“己,犹太也。杨氏曰:‘言圣人所为,本分之外,未加毫末。’”

    例子: 那家人听了,倒道南令本~,不过大吏过严罢了。(清·黄小配《廿载繁华梦》第三十六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