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墨官司
    拼音: bǐ mò guān sī

    用法: 偏正式;作謂語;比喻用文字爭論

    解釋: 比喻用文字進行的辯論、爭執。

    資料來源: 清·許葉芬《紅樓夢辨》:“藉他人酒杯,澆自己塊壘,非僅為懵懂輩饒舌,打無謂筆墨官司也。”

    例子: 雍正、乾隆都自負纔辯,喜歡跟臣下打~,御筆上諭動輒數百言。(《玉座珠簾》上册)

    謎語: 作品署名案

  • 近義詞:  筆槍紙彈, 筆誅墨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