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鹤焚琴
    拼音: zhǔ hè fén qín

    用法: 聯合式;作謂語、賓語、定語;含貶義

    解釋: 把琴當柴燒,把鶴煮了吃。比喻糟蹋美好的事物。

    資料來源: 宋·鬍仔《苕溪漁隱叢篆集》引《西清詩話》義山《雜纂》,品目數十,蓋以文滑稽者。其一曰殺風景,謂清泉濯足,花下曬暉,背山起樓,燒琴煮鶴。”

    例子: 憐香惜玉無情緒,~惹是非。★明·施耐庵《水滸全傳》第十八回

  • 近義詞:  焚琴煮鶴, 燒琴煮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