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不言
    拼音: xiǎo xiǎo bù yán

    用法: 主謂式;作謂語、定語;含貶義

    解釋: 指細微的,不值得一提的。

    資料來源: 清·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四十四回我同你老實說彼此顧交情,留下臉,小小不言的事情,我也不追究了。”

  • 近義詞:  不足挂齒, 屈指可數, 微不足道, 微乎其微, 人微言輕, 人微權輕
  • 反義詞組:  不勝枚舉, 擢發難數, 數不勝數, 罄竹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