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富恤贫
    拼音: ān fù xù pín

    用法: 聯合式;作謂語、定語;指治國安民的方針

    解釋: 使富有的人安定,貧窮的人得到救濟。

    資料來源: 《周禮·地官·大司徒》:“以保息六養萬民:一曰慈幼,二曰養老,三曰振窮,四曰恤貧,五曰寬疾,六曰安富。”

    例子: 各國都應采取一些~的措施,以保障社會的安定。

  • 近義詞:  安富恤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