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策决科
    拼音: fā cè jué kē

    解釋: 策:策問;科:等第。拆閱策問題目,以决定錄取。舊指應試取中。

    資料來源: 漢·揚雄《法言·學行》或曰‘書與經同,而世不尚,治之可乎?’曰‘可。’或人啞爾笑曰‘須以發策决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