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语弃市
    拼音: ǒu yǔ qì shì

    用法: 作賓語、定語;用於書面語

    解釋: 偶語:相對私語;棄市:在鬧市執行死刑。指在暴政下,二人相對私語也會遭到殺身之禍

    資料來源: 西漢·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

    例子: 陶菊隱《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第80章註8:“這一時期,新疆變成了一個~、到處監獄的恐怖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