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宜迟
    拼音: shì bù yí chí

    用法: 主謂式;作謂語;含褒義

    解釋: 事情要抓緊時機快做,不宜拖延。

    資料來源: 明·施耐庵《水滸傳》:“楊春道:‘好計!我和你便去,事不宜遲!’”

  • 近義詞:  當務之急, 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