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胜于雄辩
    拼音: shì shí shèng yú xióng biàn

    用法: 主謂式;作分句;含褒義

    解释: 事情的真實情況比喻雄辯更有說服力。

    资料来源: 魯迅《<熱風>題記》:“現在擬態的服早已破碎,顯出自身的本相來,真所謂‘事實於雄辯’。”

    例子: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不要再爭論,~,還是讓事實來說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