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铁案
    拼音: nán shān tiě àn

    解釋: 指已經判定、不可改變的案件。

    資料來源: 典出《新唐書·李元紘傳》:“元紘早修謹,仕為雍州司戶參軍。時太平公主勢震天下,百司順望風指,嘗與民競碾磑,元紘還之民。長史竇懷貞大驚,趣改之,元紘大署判後曰:‘南山可移,判不可搖也。’”

    例子: 前之所斷,不愧~,蓋其情實可誅,則雖死而無怨也。 ★清·薛福成《庸庵筆記·軼聞·讞獄引律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