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
    拼音: nán nǚ píng děng

    解釋: 男女在政治、經濟和社會上的平等。

    資料來源: 清·秋瑾《勉女權歌》:“男女平權天賦就,豈甘居牛後?” 男女平等 (feminist) 舊時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識根深蒂固,夫妻間男為女主,可隨意打駡休棄。建國以後,隨着文化教育和集體生産的發展,女子同男子一樣參加學習和勞動,社會地位得到提高,男女平互助互愛之風大大發揚。 婦女和男子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等的權利。在漫長的原始社會中,男女兩性之間的關係是樸素而平等的。私有製和階級剝削是男女不平等、婦女受壓迫的社會根源。奴隸製社會、封建製社會公然實行男尊女卑、夫權統治。資本主義社會中婦女的地位比古代有顯著的改善,男女平等也被奉為一項法律原則。但是,這種男女平等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虛偽性。原則和實踐、法律規定和現實生活之間也有很大距離。故在資本主義制度下,不可能實現真正的男女平等。消滅一切形式的性別歧視,是社會主義民主的必然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廢除了一切歧視、束縛婦女的反動法律。在憲法和有關選舉、勞動、教育、婚姻家庭和繼承等一係列法律和法規中,都鮮明地體現了徹底的男女平等的精神。男女平等是中國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則之一。男女雙方在結婚和離婚上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夫妻在財産關係和人身關係上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不同性別的家庭成員在家庭中的權利義務也是平等的。由於歷史上遺留下來的種種原因,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男女兩性在實際生活中的地位還存在着一定的差別。重男輕女,歧視婦女的舊傳統、舊思想還有一定的影響。為了堅持男女平等,要特別註意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從法律上的平等過渡到實際生活中的完全平等,是社會主義歷史時期婦女解放運動的長期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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