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私仇
    拼音: gōng bào sī chóu

    用法: 動賓式;作謂語、定語;含貶義

    解釋: 假藉公事報私人的仇恨。

    資料來源: 明·凌濛初《初刻拍案驚奇》:“今日又將我傢人收留謀死了他,正好公報私仇,卻饒不得!”

    例子: 汪知縣~,藉傢人盧纔的假人命,裝在我名下,要加小的死罪。(明·馮夢竜《醒世恆言》捲二十九)

  • 近義詞:  挾私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