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菅人命
拼音: cǎo jiān rén mìng
用法: 动宾式;作谓语、宾语、定语;指仗势行凶,不顾别人死活
解释: 草菅:野草。把人命看作野草。比喻反动统治者随意谑杀人民。
资料来源: 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第11卷:“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千万不要草菅人命,视同儿戏!”
例子: 象某人这样的官,真正是~了。(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四十七回)
- 近义词: 不足为外人道, 不屑一顾, 视如敝屣, 滥杀无辜, 生杀予夺, 视如草芥, 在所不惜, 鄙夷不屑
- 反义词组: 千金敝帚, 敝帚千金, 爱惜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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