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铁杀人
    拼音: cùn tiě shā rén

    用法: 主謂式;作謂語;比喻貴精不貴多

    解釋: 一寸長的短兵器即可以殺人。比喻事物主要是在於精而不是在於多。

    資料來源: 宋·羅大經《鶴林玉露》第七捲:“譬如人載一車兵器,弄了一件,又取出一件來弄,便不是殺人手段;我則衹有寸鐵,便可殺人。”

  • 近義詞:  一語中的, 一語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