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言而谕
    拼音: bù yán ér yù

    用法: 偏正式;作謂語、定語;指事理非常明顯

    解釋: 言:解釋,說明。不用說就可以明白。形容事理非常明顯

    資料來源: 宋·蘇軾《卻鼠刀銘》:“嗚呼嗟夫,吾苟有之,不言而諭,是亦何勞。”

  • 近義詞:  無庸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