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黜百家
    拼音: bā chù bǎi jiā

    用法: 動賓式;作謂語、定語;含貶義

    解釋: 罷黜:廢棄不用。原指排除諸子雜說,專門推行儒傢學說。也比喻衹要一種形式,不要其他形式。

    資料來源: 東漢·班固《漢書·武帝紀贊》:“孝武初立,卓然罷黜百傢,表章《六經》。”

    例子: ……衹認朗誦詞和詩。筆者卻不能夠贊成這“~”的作風(朱自清《論朗誦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