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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燾是唐朝宗室曹王的代。紹興八年(1138)李燾考中進士,任華陽主簿,調任雅州推官。李燾博覽群書,特熟悉宋朝的典章制度。任榮州知州,又改任潼川府路轉運官,在任期間,秉公辦事,彈劾不法官員四人。乾道三年(1167年),任兵部員外郎兼禮部郎中。十年(1174)七月,久旱不雨,李燾上疏要求皇帝避正殿,減御膳,求百官意見,孝宗皇帝很快納實行。淳熙十一年(1184)春天,李燾上書要求致仕,皇帝沒有答應,數次派人看望病情,病愈,任敷文閣學士,以比致仕。詔命頒下時,李燾十分欣喜地說:“大事結。”口授遺給皇帝說:“臣年已七十,死不為夭,所恨報國缺然。陛下徑遠以藝祖(趙匡胤)為師,用心以昭陵為則。”卒年七十歲。
李燾性格剛強,特立獨行。早年時,正是秦檜當政的時候,秦檜死,李燾被朝廷瞭解。在朝廷議論國政,慷慨激昂。南宋名臣張拭曾說:“李仁甫如霜雪柏。”李燾一生自奉甚儉,不事鋪張,沒有嗜好,也沒有姬妾,也沒什麽産。
李燾的著述很多,有《易學》五,《春學》十,《五經傳授》、《尚書百篇圖》、《大傳雜說》、《七十二子名籍》各一,《文集》五十,《奏議》三十,《四朝史稿》五十,《通論》十,《南北攻守錄》三十,《七十二候圖》,《陶潛新傳》《詩譜》各三,《代宰相年》、《唐宰相譜》、《江左方鎮年》、《晉司馬氏本支》、《齊梁本支》、《王謝世》、《王代將帥年》為四十一。
“平生生死文學間,《長編》一書用力四十年”這是南宋時期理學名臣張■對李燾一生學成果的高度確的概括。李燾一生著述豐富,但留傳至今的代作是長達五百二十的《續資治通鑒長編》。為撰寫這部巨著,李燾“網羅收拾四十年”,“精力盡弃盡力此書。”
《續資治通鑒長編》從宋太祖建隆元年開始至宋欽宗靖康元年止,記載北宋王朝長達一百六十八年的歷史。這部史著的規模很大,淳熙十年(1183年)任遂寧知府的李燾曾上書皇帝,“臣次進所謂《續資治通鑒長編》,今重寫進,共九百八十計六百册。其修換事總為目一十。又緣一百六十八年之事,分散為九百八十之間,文學繁多,本末頗難立見,略存梗概,庶易撿尋,今創為建隆至靖康《舉要》六十八,萬卷試卷考卷《總目》五。已上四,通計一千六十三,六百八十七册。”
李燾編著《續資治通鑒長編》的目的是寫一部信史,留給人。他在隆元元年(1163年)第一次進書狀中有着十分清楚的說明,“臣盡弃盡力力史學,於本朝故事尤切欣慕。每恨學士大夫,各信所傳,不考諸實錄、正吏,紛錯難言,……臣輒憤討論,使衆說會於一。”
《續資治通鑒長編》的編撰時間很長,他在任華陽縣主簿時,即有心編撰《續資治通鑒長編》,開始備材料。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前,李燾在北宋司馬光《百官公卿》的基礎上,擴充增補,撰成一百一十二的《續資治通鑒長編》,把自建隆至宣和年間的百官治革,公卿任免,按年列,為撰寫《續資治通鑒長編》作初步的備工作。孝宗隆興元年(1163年),李燾第一次奏進十七《續資治通鑒長編》內容是太祖朝~太宗開寶十七年的史事。乾道三年(1167年),李燾至南宋朝廷任兵部員外郎兼國史院編修官,負責修撰神宗至欽宗四朝國宋及徽宗實錄,這一時期的《續資治通鑒長編》的修撰工作大大的加快。第二年,李燾又奏進太祖至英宗五朝的《續資治通鑒長編》共一百零八。淳熙元年(1174年),李燾第三資進書,是神宗至欽宗四朝。淳熙十年,最一次進書,終於完成這部帙浩繁的史學巨著。
李燾對北宋的政治、史學家司馬光十分推崇,不僅史學的觀點接近,而且政治上的觀點也十分接受。他編撰《續資治通鑒長編》的目的之一就是與司馬光的《資治通鑒》銜接。在時間上,《續資治通鑒長編》止於五代末年,而《續資治通鑒長編》則始於北宋初年,正好前相接。而《續資治通鑒長編》這個書名更是達李燾對司馬光及其《資治通鑒》的推崇和尊重。這部書原來定名《資治通鑒》,來李燾認為自己的這部書不能和《資治通鑒》相比,而司馬光在編撰《續資治通鑒長編》的時候又由助手劉恕等人先修叢目,再修長編,是由司馬光本人刪節而成,所以李燾就把自己備編撰的這部書定名《續資治通鑒長編》。
《續資治通鑒長編》有兩個顯著的特點,首先是他在撰寫這部書時,始經不渝地堅持司馬光編《續資治通鑒》的原則,就是“寧失於繁,勿失於略。”《續資治通鑒長編》的取材十分豐富,除宋代的實錄、國史外,還大量用經、史、子、集,筆記小說,乘志狀。南宋人陳傅良曾彰說:“本朝國書,有日曆,有實錄,有正史,有會要,有敕令,有集,又有百司專行指揮、典故之類,三朝以上又有寶訓;而百小說、私史與大夫行狀志銘之類,不可紀。自李燾作《續通鑒》(即指《續資治通鑒長編》)起建隆、靖康二年,而一代元書萃年於此,可謂備矣。“清人譚麟也認為此書“上國典,下私記,參考異同,衷一是,使北宋一代事實粲然明備,實為《通鑒》不可不讀之書。”正是由於李燾堅持這個原則,為人保留大量的宋代史料。
《續資治通鑒長編》的第二個顯著特點是李燾繼承和展“考異”的優良傳統。司馬光在著《資治通鑒》時,著有《通鑒考異》,在書中排列不同材料,說明自己取的原因。《續資治通鑒長編》也用這一考異的方法,“若舊本有誤處,及有添處,即當明著其誤削去,氣添處仍具述所何書,考按無違,乃聽修換,仍錄出為考異;不然則從舊,更勿增改。”《續資治通鑒長編》註文多達一萬二姓余余氏余姓余公余家余曰余姚余杭余云余道余将老條,七十多萬字。清人黃廷鑒以此評價很高,認為“其中分註考民詳引他書,而於神、哲之代尤多。
如《宋會要》、《政要》、朝《實錄》、《時政記》,王禹■《建隆遺事》、蔡襄《直筆》、王拱辰《錄》、司馬溫公《日記》,王荊公《日記》、劉摯《日記》、呂大防《政目》、呂公著《掌記》、曾《日錄》、林希《野史》、五岩叟《朝論》、歐靖《聖宋掇遺》、邵氏《辨證》諸書,及諸傳碑銘,皆無一存者。即幸有傳書,如《東齋記事》、《涑水記聞》、《東軒筆錄》、《湘山野錄》、《玉壺清話》,《邵氏聞見錄》、《筆談》、《揮塵錄》之類,往往傳寫訛脫,亦足以是正。則此編非特足以考定宋、遼二史之闕訛,而有宋一代雜史、小說不存之書,亦可賴以傳其一、二,誠溫公《通鑒》不可不讀之書也。”
李燾雖然在政治見解和史學觀點上和司馬光很接近,但對司馬光的《涑水記聞》、《日記》等並不是照單全收,而是有所取、有所保留,特是反映司馬光政見且為神宗粉飾的《神宗實錄》更是如此。相反,李燾對於王安石也能公正對待。雖然李燾“恥讀王氏(安石)書”,反對王安石的政治主張,但在《續資治通鑒長編》的正文和註文中也能不認私論害公議,公正、客觀地評價王安石變法期間的一些措施、事件和人物。例如《續資治通鑒長編》二一四熙寧三年八月癸末對倉法的記述就現李燾的態度:“……曾詩云故云註云又云傳云解云所云子云或云人云亦云王云鄭云書云而云句云皆云自云下云不云一云經云云云云之云道,熙寧三年九月二十五河倉條貫。按此乃是八月二十七日立倉法,舊紀書癸末詔諸倉給受概量者,臨時多寡,緣為姦,刻軍食十當三四,其增諸倉役人祿,立勾取重法,由是歲減運糧卒,坐法者五百人,姦盜以故得不縱,推及內外吏,吏始重仍法。新紀削去,削去其諛辭可也,如立倉法安可不書。”
人對《續資治通鑒長編》的評價頗不一段。清人彝尊認為:“宋儒史學以文簡為第一,蓋自司馬君實、歐陽永叔書成,猶有非之者,獨文簡(李燾)免於譏駁。”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續資治通鑒長編提要》則認為為此書“雖摭浩博,或不免虛實存,疑信未見,未必一一皆衷於至當。不但太宗斧聲燭影之事於《湘山野錄》考未明,遂為古之疑竇,即如景二年三日賜鎮東軍節推毛洵帛米一事,核以靖所撰墓銘,殊不相符。為曾敏行《獨醒雜志》所糾者,亦往往有之。”儘管如此,從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作者仍認為它“搜博錄以待之作者,其淹貫詳贍,固讀史者考證之林也。”
《續資治通鑒長編》因為篇幅太大,故成書時就沒有全刻,而是由秘書省按《續資治通鑒》的規格抄寫一部藏於皇秘室。清乾隆年修《四庫全書》時,四庫館臣從明朝《永樂大典》錄出《續資治通鑒長編》入《四庫全書》,但《四庫全書》錄入的不是全本,缺徽,欽兩朝事跡等。嘉慶二十四年(1819)張金吾用活字排印愛日精廬本。光緒七年(1881年)浙江巡撫譚麟命黃以周等以《四庫全書》本《續資治通鑒長編》校愛日精廬本《續資治通鑒長編》,印成浙江書局本。中華書局出有由上海師學院和華東師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共同整理的標點本《續資治通鑒長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