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ō shǒu yī yè |
【zhùshì】 shī zhōng “ dà yàn hé ” de mó tè 'ér jiù shì“ dà yè hé”。 yuán lái“ dà yàn hé” shì“ dà yè hé” de xié yīn。 ài qīng jiā xiāng zhè jiāng jīn huá fāng yīn“ dà yè hé” yǔ“ dà yàn hé” shì yī yàng de。 jù lí 'ài qīng jiā de cūn zhuāng héng héng fàn tián jiǎng cūn
【shǎng xī】 诗人与他的保姆
诗人的同情是广阔的。
诗人的赞美也是广阔的。
诗人的目光注视着她——《大堰河——我的保姆》。在那个黑夜沉沉的世界里,诗人的目光诚挚而深沉,她,在诗人的目光里,清晰而明亮。
诗人让她的形象立于诗坛,立于中国人民面前,诗人也因此成为一颗耀眼的明星,闪烁在中国的天空。
她养育了诗人,也养育了诗人的诗——她的遭遇,她的性格,她的品格,她的情操,她的举手投足,都成为诗人以及诗人的诗的营养。
也可以说,一个普通的女性,推出了一个伟大的诗人。
而这首诗发表时,诗人还坐在监狱的铁窗之下,那目光仍在注视着故乡的那片土地。这首诗的成功,这首诗在诗坛产生的巨大影响,诗人似乎并没有太去注意,诗人还沉浸在对“大堰河”——自己的养母的怀念之中,还沉浸在对中国妇女命运的关注之中……
诗人写了这首诗,完成了一种心愿。而正是这心愿,是促使诗人写这首诗的动力——有感而发,自然天成。
她给诗人的印象太深刻了。在诗人对社会、人生、诗的种种思考之中,她突出地显现出来。出于对社会的责任,使诗人不能不写她;出于对真善美的执著追求,使诗人不能不写她;一种神圣的情感,使诗人不能不写她。诗人忠于时代,忠于历史,因而不能不写她。
诗人出生在中国农村的土地之上,长在“大堰河”的怀中。她的奶汁——她用她的血肉酿成的生命之泉,不仅养育了诗人和身体,也养育了诗人的感情。诗人的出生是艰难的,父母并不欢迎他出世,这个世界似乎也并不欢迎他出世。而养母“大堰河”把全部的爱给了他。当他到了上学的年龄,离开养母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时候,他感到了父母的陌生,更感到了养母对他的重要。养母的奶汁,可以说注定了诗人一生的命运——正直、善良、纯朴,因而有了更多的艰难和坎坷……
事实证明,诗人写这首诗,是一次历史性的选择。这是诗人把握住了机遇,把握住了悟性,也是诗人把握住了对诗的理解和忠诚。
诗人与普通人一样,都有着自己的生活经历。诗人与普通人的不同,就在于诗人能把某种感觉变成艺术,变成诗。
无疑,现实生活为诗人提供了创作的基础。而《大堰河——我的保姆》能成为名篇,还在于诗人的杰出的表现能力。
这首诗采用了朴实的写法。因为这首诗要写的是朴实的人、朴实的事、朴实的感情。采用什么写法,是诗的基本素质决定的,诗人很明确这个道理,这首诗,也为人们做出了榜样。
这首诗,从头至尾,始终围绕着“我”与“她”的关系而写。从“我”所看到的、经历的、感觉的、想到的……来一层一层地写“她”。这样的构思很常见,而这首诗是优秀的代表。
抒情,是这首诗的血液。抒情性,是诗的本质之一。“我”对“她”的感情,在这首诗的行间起伏跌宕,催人泪下。这种感情是真实的,朴实的,来源于生活的积蓄。这种感情是生活酿制的酒,醇厚而浓烈。这是这首诗成功的基础之一。这种感情不是走马观花可以得到的,可以理解的。这种感情已成为诗人血肉的一部分,是诗人生命的一部分。因而诗人在抒情之中,抒的是血,而不是水。诗的抒情应该是血的抒情,才能感人至深,具有生命力。
而如何抒情呢?这首诗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诗的抒情方式多种多样。这首诗的抒情有一个重要特色,那就是通过细节的描绘来抒情。
这首诗几乎处处有着准确而生动的细节。这些细节极富表现力,是诗人从生活体验中精心选择的结果。这表现出了诗人惊人的观察力和把握能力。而感情,就浓注于这些精采的细节之中。随便摘下几句,便能使人清晰地知道诗人是怎样通过细节的描绘来抒发情感的。
“你用你厚大的手掌把我抱在怀里,抚摸我;/在你搭好了灶火之后,/在你拍去了围裙上的炭灰之后,/在你尝到饭已煮熟了之后,/在你把乌黑的酱碗放到乌黑的桌子上之后,/在你补好了儿子们的为山腰荆棘扯破的衣服之后,/在你把小儿被柴刀砍伤了的手包好之后,/在你把夫儿们的衬衣上的虱子一颗颗的掐死之后,/在你拿起了今天的第一颗鸡蛋之后,/你用你厚大的手掌把我抱在怀里,抚摸我。”
这一系列的细节描写,把“大堰河”这一劳动妇女的朴实、辛劳以及对“我”的爱,极鲜明生动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诗人扑捉和表现细节的能力是超群的。在诗人发表的第一首诗《会合》中,就显示了这种才能,而这首诗更是出类拔萃了。
这首诗还有一个重要特色,那就是大量的排比句的运用。诗人运用语言,是根据情绪的需要而设置的。这首诗大量的排比句的运用,就是情绪需要的结果。如:
“大堰河,含泪的去了!/同着四十几年的人世生活的凌侮,/同着数不尽的奴隶的凄苦,/同着四块钱的棺材和几束稻草,/同着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同着一手把的纸钱的灰,/大堰河,她含泪的去了。”
艾青在他写的《诗论》中说:
“真、善、美,是统一在先进人类共同意志里的三种表现,诗必须是它们之间最好的联系。”
又说:
“我们的诗神是驾着纯金的三轮马车,在生活的旷野上驰骋的。
“那三个轮子,闪射着同等的光芒,以同样庄严的隆隆声震响着,就是真、善、美。”
《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不仅是艾青的成名之作,而且奠定了艾青以后创作的总的取向。“真、善、美”,成为这总的取向中的重要基石。
《大堰河——我的保姆》于1934年在《春光》杂志上发表后,轰动了全国,也引起了不少著名人物的注目。茅盾第一个撰文赞扬。胡风也在论文《吹芦笛的诗人》中给予了高度评价。
胡风说:
“在这里有了一个用乳汁用母爱喂养别人的孩子,用劳力用忠诚服侍别人的农妇的形象,乳儿的作者用素朴的真实的语言对这形象呈诉了切切的爱心。在这里他提出了对于‘这不公道的世界’的诅咒,告白了他和被侮辱的兄弟们比以前‘更要亲密’。虽然全篇流着私情的温暖,但他和我们中间已没有了难越的限界了。”
(郭宝臣)
【赏析2】
这首诗写于1932年的冬日。当时的诗人因参加“左翼美术家联盟”被国民党逮捕,被关押在看守所中。据诗人自述,写这首诗时是在一个早晨,一个狭小的看守所窗口、一片茫茫的雪景触发了诗人对保姆的怀念,诗人激情澎湃地写下了这首诗。诗几经辗转,于1934年发表。诗人第一次使用了“艾青”这个笔名,并且一跃成为中国诗坛上的明星。
诗中的大堰河确有其人,其故事也都是真实的。也就是说,诗人完全按照事实,写出了诗人心中对保姆的真切感情。然而,这首诗又不是在写大堰河:她成了一个象征,大地的象征,一个中国土地上辛勤劳动者的象征,一个伟大母亲的象征。大堰河并没有名字,大堰河只是一个地名,是生她的地方。大堰河是普通的。她的生活中都是些平常普通的小事,那是她苦难生活的剪影。她的生活空间是有“枯死的瓦扉”的故居,是“被典押了的一丈平方的园地”,死后也只是“草盖的坟墓”。她的生活是“乌黑的酱碗”,是“为儿子缝补被荆棘扯破了的衣服”,是在冰冷的河里洗菜、切菜。她的儿子、丈夫都在她的照料下过着相对安稳的生活。在她死后,他们就失去了这些,他们在炮火中,在地主的臭骂声中活着。她的形象,同时也是那些和土地连在一起的劳动人民的形象。他们都植根在大地上,都有着劳动者的伟大品质。
大堰河并不是没有快乐,那快乐是伟大母亲的慈爱和对乳儿深深的爱。在劳累了一天之后,她从没有忘记来抱“我”,抚摸“我”,在“我”离开她时,她还在夸赞“我”,还想着“我”的结婚……大堰河同样爱着她的儿子和丈夫。她死时,他们都哭得很悲伤。大堰河,一个伟大的母亲形象。
全诗不押韵,各段的句数也不尽相同,但每段首尾呼应,各段之间有着强烈的内在联系;诗歌不追求诗的韵脚和行数,但排比的恰当运用,使诸多意象繁而不乱,统一和谐。这些使得诗歌流畅浅易,并且蕴蓄着丰富的内容。诗人善于从平凡的生活中提炼出典型的意象,以散文似的诗句谱写出强烈的节奏。诗歌具有一种奔放的气势,优美流畅的节奏,表达了诗人来不可遏、去不可止的感情,完美体现了艾青的自由诗体风格。
——《人一生要读的60篇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