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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析】 這是一首寫元宵的敘事詞,作者是一位不知姓名的女子。
《大宋宣和遺事》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北宋徽宗宣和年間,社會升平,燈節繁華。是夜,傢傢戶戶張燈結彩,男男女女都跑到大街小巷觀燈遊玩。一位年輕媳婦也與丈夫手拉手逛街觀燈。不料,二人被人群擠散了。
當時,皇帝與民同樂,賞酒給百姓喝,這個小女子也擠上前去,搶到一杯喝了,並且將酒杯偷偷揣入懷中。不料,她由於高興,未及防備,被巡邏的衛兵發現了,便把她捉將起來,去見皇帝。到得皇帝面前,她不慌不忙地朗誦了這首詞,說明了拿酒杯的緣由,皇帝聽她講得有理,便諒解了她。從這個故事中,可以看出宋詞發展有着十分廣阔的群衆基礎。
詞分上下兩片,上片寫燈火燦爛,笙歌漫舞,夫婦二人被擁擠失散的情形。下片寫竊取金杯的緣由。語言通俗明白,敘事條理清楚,是別具一格的一首詞作。(蒲仁)
[鑒賞]
竊杯女子含羞草
人們常說“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實際上可能恰好相反,因為植物也是有感情有知覺的,含羞草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種。我還是第一次見這種草是在我的同事傢裏,同事說:“含羞草,很害羞,不相信你就摸摸它”於是我伸手一摸,衹見含羞草立刻縮成了一團,一副害羞的樣子。
我喜歡花,也喜愛詞,宋詞猶如我的精神後花園,百花爭豔,芬芳可人。今天在宋詞裏讀到一個竊杯女子的故事,讓我聯想到百花之中的含羞草。
一首詞,一種花總有它美麗的故事,含羞草也是一樣。據說從前有個少女愛上了從她門前走過的一個少年,她看着自己的意中人一次一次地路過她的傢門前,可她連招呼都不敢打,呆在自傢門前等候着她的意中人前來嚮她表白愛情,無奈竟然等得黃花衰落紅顔已老,也無法等到這一份愛的表白,就化為一株小小的小草,人們就叫它為含羞草。
我是花癡,也是詞癡,見到如此美麗的含羞草,哪有不愛之理。於是不管含羞草願不願意,决定移一株含羞草回傢去,栽在自傢的陽臺上,把她的美竊回傢來據為己有。我給含羞草找了一個很秀氣的印花瓷盆,很有古典的味道。我常常給它施肥,灌水,拔草,看着它成長。含羞草的葉子細長對稱排列,緑緑的,青青的,花是淡紅色的。我輕輕的用手指一碰,一株的葉子馬上就合攏在一起了,一副害羞的樣子,看了着實令人憐愛!於是我在瓷盆上刻上一首竊杯女子的詞《鷓鴣天》:燈火樓臺處處新,笑攜郎手禦街行。貪看鶴陣笙歌舉,不覺鴛鴦失卻群。天表近,帝恩榮。瓊漿飲罷臉生春。歸來恐被兒夫怪,願賜全杯作明證。
《大宋宣和遺事》中記載了這樣一則故事:徽宗宣和年間某個元宵之夜,有位年輕媳婦和丈夫手拉手逛街觀燈時被人群擠散。無奈中,正遇皇帝給百姓賞酒,便擠上前去爭得一杯喝了,並且將銀製的酒杯揣入懷中。此舉被衛兵發現,捉她去面君。她不慌不忙地嚮皇帝朗誦了一首說明竊杯理由的敘事詞《鷓鴣天》。這位年輕媳婦何以要冒這麽大的風險刻意留個“恐被兒夫怪”的證據呢?理由衹能是:元宵節在宋代被普遍認為是情人幽會的日子,傾城而歡之夜,難免邂逅舊愛,遭遇新知,更有“暗塵隨馬”。而今妾身已是別人的新娘,瓜田李下,常有說不清楚的地方,需倍加小心纔是……徽宗聽罷,有意再考考竊杯女子的才情,便命再賦詞一首,那位女子便即興再揮詞一首《念奴嬌》曰:“桂魄澄輝,禁城內、萬盞花燈羅列。無限佳人穿綉徑,幾多妖豔奇絶。鳳燭交光,銀燈相射,奏簫韶初歇。鳴鞘響處,萬民瞻仰宮闕。妾自閨門給假,與夫攜手,共賞元宵節。誤到玉皇金殿砌,賜酒金杯滿設。量窄從來,紅凝粉面,尊見無憑說。假王金盞,免公婆責罰臣妾。”,言畢,竜言大悅,以金杯賜之,命衛士送歸。
縱觀宋詞,竊杯女子的兩首詞就如一株典型的含羞草。我認為其之所以含羞,一是她愛美起了盜心,將銀製的酒杯竊入懷中,羞中帶愧;二是夫妻分散,想偷銀杯作證,“恐被兒夫怪”,暗藏了對夫君的真情和忠貞。她的行竊之舉被衛士發現,就像含羞草被驚然一擊,害羞之中卻體現了她的智慧與才情,而讓一代帝君所諒解。俗話說偷花不是賊,在我的理解中便成了竊美不是賊了,竊杯女子的竊美之舉已經成了一個萬人傳誦的經典故事。
我始終覺得愛花和愛美不是後天培養的,它應該是人的一種先天直覺,這種直覺來自善良的品格與溫柔的性情,也來自對名利的淡泊。其實在我的心裏一直養着這樣一朵馥鬱的含羞草,在每一瓣葉片裏都深藏着情感真摯的水流,就像人脈管裏的血液,它對任何觸摸都會有深深的觸動,就像人的心靈,越是平靜便越舒展……
(周忠應)
[鑒賞]
聰明可愛的竊杯女子
近讀宋詞,見有竊杯女子的《鷓鴣天》:月滿蓬壺燦爛燈,與郎攜手至端門。貪看鶴陣笙歌舉,不覺鴛鴦失卻群。天漸曉,感皇恩。傳宣賜酒飲杯巡。歸傢恐被翁姑責,竊取金杯作照憑。大意是說,元宵節和夫婿手拉手一起去觀燈,到了宮殿南正門,女子因為貪看笙歌鶴舞,不想被人群擠散了,自己平時很少出門,找不到回傢的路,一個人在人群裏轉來轉去,眼看天就要亮了,正在焦急無奈間,突然聽到傳宣說皇帝嘗賜每人一杯酒,於是女子急中生智,擠上前去爭得一杯喝了,並將金杯揣入懷中,原因是害怕回傢被翁姑責問,想以此作個證明。詞的大意說清楚了,不過問題卻來了。首先,按理說,偷了皇帝賜酒的金杯應該不事聲張,悄悄溜走,更不應該留下隻言片語授人以柄;另外,她為什麽要偷個杯子來證明,而且想要證明什麽呢?且待下面細細道來。
竊杯女子何許人?無人知曉,也無從考證,衹知道是一個觀燈的普通民間女子而已。她恐怕也沒有想到自己應變之時所作的這首詞會被詞傢收錄,並被署以竊杯女子的名字,而且千餘年後還流傳下來。竊杯女子者,偷杯子的女子是也。表面看像個賊名,一個女子留下這樣的名聲似乎並不光彩,不過這名字卻透着一種讓人探究的趣味,期間仿佛隱藏着什麽故事。事實也的確如此。
據宋無名氏所作的《宣和遺事》載:宣和間,上元張燈,許士女縱觀。各賜酒一杯。一女子竊所飲金杯。衛士見,押至御前。女誦《鷓鴣天》詞雲雲。徽宗大喜,以金杯賜之,衛士送歸。
讀了這段文字,不覺讓人恍然大悟,原來這女子偷金杯被衛士逮了現行,於是被執送到皇帝面前處置。現在想來這衛士也有趣,對於這樣的突發小事,衛士應該完全有權處理的,最多也不過移送有司辦理,面他卻偏偏將女子送到徽宗面前,以我揣度,有兩種可能:一是,衛士為了邀功請賞。想來這女子姿色可觀,衛士把她交給文採風流的徽宗,或許博得竜顔大悅,一高興給自己封賞個什麽官爵;二是,這女子見與這群胸無點墨的衛士理論不清,急中生智而且胸有成竹地執意要面見在現場與民同樂的皇帝陳述自己偷杯子的理由,衛士執拗不過,迫不得已將她送到了徽宗面前。接着就發生了更有趣的事,女子被帶到皇帝面前,沒有哭泣申辯,卻不慌不忙地口占了這首《鷓鴣天》。徽宗雖貴為九五之尊,其實骨子裏算是個文人,不但通韻律擅丹青,而且也是詞中高手,見眼前這位女子才華出衆,頓生愛纔之心,不但沒有責怪,而且還當着圍觀群衆的面把金杯賞賜給她,同時囑咐衛士護送她回傢。其間可能還有這樣的細節,徽宗尋問女子芳名,女子因為顧慮自己和翁婿傢的名聲,避而未答,於是纔會留下竊杯女子這樣有趣的名聲來。就這樣,女子憑藉機敏和才華,把一場可能讓自己和傢人名譽掃地的危機不但頓時化解,而且還留下這樣一段佳話和一首委婉自然充滿民間趣味的詞。
說到這裏算是解開了第一個迷,那麽她想證明什麽呢?這就得從北宋時元宵節的性質來尋找蛛絲馬跡了。
自唐玄宗開元時起,因“放燈火三夜”而升溫的元宵節,至宋太祖開寶年間又加兩夜,新都汴京(今河南開封)從正月十四要“鬧”到十八方休,稱“五夜元宵”(《宣和遺事》前集),歡慶之熱度有增無減。據孟元老《東京夢華錄》描述,當年燈景堪稱大觀,如“燈山上彩,金碧相射,錦綉交輝”,又“用轆轤絞水上燈山尖高處,用木櫃貯之,逐時放下,如瀑布狀(頗類似於當今的彩色噴泉),又於左右門上,各以草把縛成戲竜之狀,用青幕遮籠,草上密置燈燭數萬盞,望之蜿蜒如雙竜飛走。”這類實況在詞人筆下更幻化得光彩奪目,歷經千百年的歲月磨洗依然生動而燦爛:“風銷絳蠟,露邑紅蓮,燈市光相射”(周邦彥《解花語?上元》),“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竜舞……”(辛棄疾《青玉案?元夕》)。活動於仁宗年間的柳永在《迎新春》中紀事說“慶嘉節,當三五,列花燈千門萬戶”,神宗時期王詵的《人月圓》則頌稱“年年此夜,華燈盛照”。歐陽修《生查子?元夕》亦追昔撫今,“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今年元夜時,月與燈依舊”。乃至宋代歷經靖康之恥移都臨安(杭州)後也很快“續上了煙火”。李清照南渡後所作《永遇樂》可證,“元宵佳節,融合天氣……來相召,香車寶馬”,姜夔作於寧宗慶元三年(公元1197)的《鷓鴣天?元夕有所夢》也說“誰教歲歲紅蓮(指蓮花燈)夜”。可以說,歷史上幾乎沒有哪個節日能像元宵之於宋那樣,成為整整一代文人矚目的亮點。
不過,剝開這些五彩斑斕迷人眼目的元宵燈火所造成的迷霧,宋詞中這些“看上去很美”的元宵意境意其實衹是一種背景和襯托,意在掩映多情男女的登場。或“照見人如畫”(蘇軾《蝶戀花?密州上元》):如周邦彥的“燈市光相射”實為“衣裳淡雅,看楚女、纖腰一把”,毛滂的“聞道長安燈夜好”,緊隨其後的是“雕輪寶馬如雲”(《臨江仙?都城元夕》),在李清照《永遇樂》筆下元夜出行的女子也個個“鋪翠冠兒,捻金雪柳,簇帶爭濟楚”。人物形象若隱若現者有之,呼之欲出者有之。最經典的鏡頭當數辛棄疾的《青玉案》,全詞十三句,極盡鋪張地用了其中的九句渲染燈火之鬧,裙屐之盛,竟衹為心目中那位絶世“佳人”出場亮相進行烘托比對——“衆裏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而歐陽修的《生查子》,亦在“花市燈如晝”後,筆鋒一轉,把一對幽會雅聚的男女調動了出來,“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在人們心目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經典“情”景——宋詞中的元宵秘境“情人幽會”由此點出。佐證以《大宋宣和遺事》等時人筆記推之,這一“情”景並非詞人自我情結的寄寓和模擬,而是一種時尚民俗的聚焦。古代出於社會治安的考慮,都市實行夜禁(街道斷絶通行)。唐以後,京師於正月十五前後例行解禁,稱“放夜”。前述宋代的開放程度更大。“紫府東風放夜時”(賀鑄《思越人》),“帝城放夜,望千門晝”(周邦彥《解花語》),心靈上備受壓抑、行動上多有製約的青年男女終於盼來了一個釋放狂歡的節日(《東京夢華錄》有“樂人時引萬姓山呼”的記述)。“遍九陌羅綺”(柳永),置身“燈火熒煌天不夜,笙歌嘈雜地長春”(《宣和遺事》)的良辰美景,“閨門多暇”,“嬉笑遊冶”之際,縱橫阡陌,深坊小巷之地,既有機會,又有場所,更加心有靈犀(元宵被認為是“人月圓時”,王詵句),——所有産生浪漫和愛情的條件都具備了,焉得不碰撞、誘發、滋生出一樁樁“情”事來!
敏感而細膩的詞人無不盯住這些“情”事,點化成筆下的“詞眼”,這樣的例證俯拾皆是。如賀鑄的《思越人》“步蓮禾農李伴人歸”,姜夔的《鷓鴣天?元夕有所夢》“肥水東流無盡期,當初不合種相思”。堪稱汴京上元節風俗繪本的柳永《迎新春》詞,則捕捉到更典型的畫面:“漸天如水,素月當午。香徑裏,絶纓擲果無數。更闌燭影花陰下,少年人往往奇遇。”可以想像得出,賞燈的人流中發生過多少樂而不淫的風流豔遇!周邦彥的《解花語?上元》下闋的“情”節則顯得復雜了些:他從“望千門如晝,嬉笑遊冶”的大背景中,定格了這樣一個特寫:“鈿車羅帕,相逢處、自有暗塵追馬”——有個坐着鈿車的女子,在與所期男子約定的地點相遇後,不遠處居然還有個騎馬而來躡跡潛蹤於風塵中的“第三者”。若從這一角度去看蘇東坡的《密州上元》“帳底吹笙香吐麝,更無一點塵隨馬”,當是一種心有所期而終歸失望的落寞了。
經過上面一大段引述,我們不難從那些已經固化的宋詞秘境裏探出,元宵已於千百年前就被貨真價實地打造成了東方的“情人節”。而優雅含蓄的國人隱稱“燈節”,更像是情人們找了個外出雅聚幽會的漂亮藉口。由此我們可以推斷,那位竊杯女子何以要冒這麽大的風險刻意留個“恐被翁姑責”證據了。理由衹能是:害怕被愛吃醋的夫婿疑心自己在這傾城狂歡之夜,因為邂逅舊愛,遭遇新知或更有“暗塵追馬”,乘機偷偷跑去和情人幽會了。而自己其實已是“別人的新娘”,瓜田李下,常有說不清楚的地方,如果真被夫婿疑心,無憑無據,那就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於是纔不惜冒着身背賊名的風險把皇帝賜酒的金杯揣在自己懷裏。
這真是一位聰明可愛的女子,雖然已為人婦,但身上還留有少女的天真,更有機敏和才華,也許在平日的生活裏還有幾分玩皮和幽默吧。可惜的是,她的才華衹是在為證明自己的清白時急中生智靈光一現,然後就淹沒無聞了。她長得什麽模樣,她的婚姻幸福嗎,她有過怎樣的人生?這些都在千年歲月的塵封中無可尋覓了。掩捲遙想,不禁讓人生起一縷淡淡的悵惘之情。
註:本文部分資料引用自李中國先生的《宋詞中的元宵“情”境》,在此深表謝意。
(蘭井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