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史 顺宗实录   》 顺宗实录      韩愈 Han Yu

  卷一(起藩邸,尽贞元二年二月)
  
  顺宗至德大圣大安孝皇帝,讳诵,德宗长子。母曰昭德皇后王氏。上元二年正月十二日生,大历十四年封为宣王,建中元年立为皇太子。慈孝宽大,仁而善断,留心艺学,亦微信尚浮屠法。礼重师传,引见辄先拜。善隶书,德宗之为诗并他文赐大臣者,率皆令上书之。德宗之幸奉天,仓卒闲[1],上常亲执弓矢,率军后先导卫,备尝辛苦。上之为太子,于父子闲慈孝交洽无嫌。每以天下为忧。德宗在位久,稍不假宰相权,而左右得因缘用事。外则裴延龄、李齐运、韦渠牟等,以奸佞相次进用。延龄尤狡险,判度支,务刻剥聚敛以自为功,天下皆怨怒。上每进见,候颜色,辄言其不可。至陆贽、张滂、李充等以毁谴,朝臣惧,谏议大夫阳城等伏合极论。德宗怒甚,将加城等罪,内外无敢救者,上独开解之,城等赖以免。德宗卒不相延龄、渠牟[2],上有力焉。
  
  贞元二十一年癸巳,德宗崩。景申[3],上即位太极殿。册曰:「维贞元二十一年,岁次乙酉,正月辛未朔,二十三日癸巳。皇帝若曰:『于戏!天下之大,实惟重器,祖宗之业,允属元良。咨尔皇太子诵,睿哲温恭,宽仁慈惠。文武之道,秉自生知;孝友之诚,发于天性。自膺上嗣,毓德春闱,恪慎于厥躬,袛勤于大训。必能诞敷至化,安劝庶邦。朕寝疾弥留,弗兴弗寤[4],是用命尔继统,俾绍前烈,宜陟元后,永绥兆人。其令中书侍郎平章事高郢奉册即皇帝位。尔惟奉若天道,以康四海,懋建皇极,以熙庶功,无忝我高祖太宗之休命。』」
  
  上自二十年九月得风疾,因不能言,使四面求医药,天下皆闻知。德宗忧戚[5],形于颜色,数自临视。二十一年正月朔,含元殿受朝。还至别殿,诸王亲属进贺,独皇太子疾不能朝,德宗为之涕泣。悲伤叹息,因感疾,恍惚日益甚。二十余日,中外不通两宫安否,朝臣咸忧惧,莫知所为,虽翰林内臣亦无知者。二十三日,上知内外忧疑,紫衣麻鞋,不俟正冠出九仙门,召见诸军使,京师稍安。二十四日宣遗诏,上缞服见百寮。二十六日即位。
  
  上学书于王伾,颇有宠[6]。王叔文以碁进,俱待诏翰林,数侍太子碁。叔文诡谲多计,上在东宫,尝与诸侍读并叔文论政至宫市事。上曰:「寡人方欲极言之。」众皆称赞,独叔文无言。既退,上独留叔文,谓曰:「向者君奚独无言?岂有意邪[7]?」叔文曰:「叔文蒙幸太子,有所见[8],敢不以闻。太子识当侍膳问安,不宜言外事。陛下在位久,如疑太子收人心,何以自解?」上大惊,因泣曰:「非先生,寡人无以知此[9]。」遂大爱幸。与王伾两人相依附,俱出入东宫。闻德宗大渐,上疾不能言。伾即入,以诏召叔文入[10],坐翰林中使决事[11]。伾以叔文意入言于宦者李忠言,称诏行下,外初无知者。
  
  以检校司空平章事杜佑摄冢宰兼山陵使[12],中丞武元衡为副使,宗正卿李纾为按行山陵地使[13],刑部侍郎郑云逵为卤簿使[14]。又命中书侍郎平章事高郢撰哀册文,礼部侍郎权德舆撰谥册文,太常少卿许孟容撰谥议文[15]。
  
  庚子,百寮请听政。曰:「自汉以来[16],丧期之数,以日易月,而皆三日而听政。我国家列圣亦克修奉[17],罔或有违。况大行皇帝酌于故实,重下遗诏。今日至期,而陛下未亲政事,羣臣不敢安。宜存大孝,以宁万国,天下之幸。」不许,是月,升泗州为上州。
  
  二月辛丑朔。中书侍郎平章事臣郢,门下侍郎平章事臣珣瑜,检校司空平章事臣佑奉疏曰:「大行皇帝知陛下仁孝,虑陛下悲哀,不即人心听政事,故发遗诏,令一行汉氏之制。今陛下安得守曾闵匹夫之小行,忘皇王继亲之大孝,以亏臣子承顺之义。」犹不许。
  
  壬寅,宰臣又上言曰[18]:「升下以圣德至孝,继受宝命。宜奉先帝约束,以时听断,不可以久。」从之。
  
  癸卯,朝百寮于紫宸门。杜佑前跪进曰:「陛下居忧过礼,羣臣惧焉。愿一覩圣颜。」因再拜而起。左右乃为皇帝举帽,百寮皆再拜。佑复奏曰:「陛下至性殊常,哀毁之甚,臣等不胜惶灼。伏望为宗庙社稷割哀强食[19]。」
  
  景午,罢翰林阴阳、星卜、医、相、覆、碁诸待诏三十二人[20]。初,王叔文以碁待诏。既用事,恶其与己侪类相乱,罢之。
  
  己酉,易定节度使张茂昭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21],余如故。河北节度自至德已来不常朝觐,前年冬,茂昭来朝未还,故宠之。
  
  辛亥[22],诏吏部侍郎韦执谊守左丞[23]、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赐紫。初,执谊为翰林学士,知叔文幸于东宫,倾心附之。叔文亦欲自广朋党,密与交好。至是,遂特用为相。
  
  乙卯,太常奏:「《礼》云:『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周礼》:圜钟之均六变,天神皆降;林钟之均八变,地示咸出。不废天地之祭,不敢以卑废尊也。乐者所以降神也,不以乐则祭不成。今遵遗诏,行易月之制。请制内遇祭辍乐,终制用乐。」从之。又奏:「《礼》:『三年不祭。』国家故事,未葬不祭宗庙。今请竢袝庙毕复常[24]。」从之。
  
  辛酉,贬京兆尹李实为通州长史。诏曰[25]:「实素以宗属[26],累更任使。骤升班列,遂极宠荣。而政乖惠和,务在苛厉。比年旱歉[27],先圣忧人,特诏逋租悉皆蠲免。而实敢肆诬罔,复令征剥。颇紊朝廷之法,实惟聚敛之臣。自国哀以来,增毒弥甚,无辜毙踣,深所兴嗟[28]。朕嗣守洪业,敷弘理道。宁容蠹政[29],以害齐人。宜加贬黜,用申邦宪。尚从优贷,俾佐远藩。」实谄事李齐运,骤迁至京兆尹。恃宠强愎,不顾文法[30]。是时春夏旱,京畿乏食。实一不以介意[31]。方务聚敛征求,以给进奉。每奏对,辄曰:「今年虽旱,而谷甚好。」由是租税皆不免,人穷至坏屋卖瓦木贷麦苗以应官 [32]。优人成辅端为谣嘲之,实闻之,奏辅端诽谤朝政,杖杀之。实遇侍御史王播于道,故事:尹与御史相遇,尹下道避。实不肯避,导骑如故。播诘让导骑者,实怒,遂奏播为三原令,廷诟之。陵轹公卿已下[33],随喜怒诬奏迁黜,朝廷畏忌之。尝有诏免畿内逋租[34],实不行用诏书,征之如初。勇于杀害,人吏不聊生。至谴,市里讙呼,皆袖瓦砾遮道伺之,实由间道获免。
  
  壬戌[35]。制:殿中丞皇太子侍书翰林待诏王伾可守左常侍[36],依前翰林待诏[37]。苏州司功王叔文可起居舍人翰林学士。又以司勋员外郎翰林学士知制诰郑絪为中书舍人,学士如故。又以给事中冯伉为兵部侍郎。以兵部员外郎史馆修撰归登为给事中,修撰如故。登、伉皆上在东宫时侍读,以师傅恩拜。
  
  卷二(起二月,尽三月)
  
  二月甲子,上御丹凤门,大赦天下。自贞元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昧爽已前,大辟已下,罪无轻重,常赦所不原者,咸赦原之。诸色人中,有才行兼茂,明于理体者;经术精深,可为师法者;达于吏理,可使从政者;宜委常参官各举所知。其在外者,长吏精加访择,具名闻奏,仍优礼发遣。
  
  旧事:宫中有要市外物[38],令官吏主之,与人为市,随给其直。贞元末,以宦者为使,抑买人物,稍不如本估。末年不复行文书,置「白望」数百人于两市并要闹坊,阅人所卖物,但称「宫市」,即敛手付与,真伪不复可辨,无敢问所从来。其论价之高下者[39],率用百钱物买人直数千钱物,仍索进奉门户并脚价钱[40]。将物诣市,至有空手而归者。名为「宫市」,而实夺之。尝有农夫以驴负柴至城卖,遇宦者称「宫市」取之,纔与绢数尺,又就索门户,仍邀以驴送至内。农夫涕泣,以所得绢付之,不肯受,曰:「须汝驴送柴至内。」农夫曰:「我有父母妻子,待此然后食[41]。今以柴与汝,不取直而归,汝尚不肯,我有死而已[42]!」遂殴宦者[43]。街吏擒以闻,诏黜此宦者,而赐农夫绢十匹[44],然「宫市」亦不为之改易。谏官御史数奏疏谏,不听。上初登位,禁之。至大赦,又明禁。
  
  又贞元中,要乳母皆令选寺观婢以充之,而给与其直,例多不中选。寺观次当出者,卖产业割与地买之,贵有姿貌者以进,其徒苦之;至是亦禁焉。
  
  贞元末,五坊小儿张捕鸟雀于闾里,皆为暴横以取钱物。至有张罗网于门,不许人出入者[45]。或有张井上者,使不得汲水,近之辄曰:「汝惊供奉鸟雀」,痛驱之[46]。出钱物求谢,乃去。或相聚饮食于肆,醉饱而去,卖者或不知,就索其直,多被驱骂[47]。或时留蛇一囊为质,曰:「此蛇所以致鸟雀而捕之者,今留付汝,幸善饲之,勿令饥渴。」卖者愧谢求哀[48],乃携而去。上在春宫时则知其弊[49],常欲奏禁之。至即位,遂推而行之,人情大悦。
  
  乙丑,停盐铁使进献。旧盐铁钱物悉入正库[50],一助经费。其后主此务者,稍以时市珍翫时新物充进献,以求恩泽。其后益甚,岁进钱物,谓之「羡余」,而经入益少[51],至贞元末,遂月有献焉[52],谓之「月进」。至是乃罢[53]。
  
  命左金吾将军兼中丞田景度持节告哀于吐蕃[54],以库部员外熊执易为副。兵部郎中兼中丞元季方告哀于新罗,且册立新罗嗣主,主客员外郎兼殿中监马于为副。
  
  三月庚午朔,出后宫三百人。
  
  辛未,以翰林待诏王伾为翰林学士。
  
  壬申,以故相抚州别驾姜公辅为吉州刺史。前户部侍郎判度支汀州别驾苏弁为忠州剌史。追故相忠州刺史陆贽[55]、郴州别驾郑余庆、前京兆尹杭州刺史韩皐、前谏议大夫道州刺史阳城赴京师。德宗自贞元十年已后,不复有赦令,左降官虽有名德才望,以微过忤旨谴逐者,一去皆不复叙用,至是人情大悦。而陆贽、阳城皆未闻追诏而卒于迁所[56],士君子惜之。
  
  癸酉,出后宫并教坊女妓六百人,听其亲戚迎于九仙门。百姓相聚,讙呼大喜。
  
  景戌,诏曰:检校司空平章事杜佑可检校司徒平章事,充度支并盐铁使。以浙西观察李锜为浙西节度检校刑部尚书。赐徐州军额曰「武宁」。制曰:「朕新委元臣,综厘重务,爰求贰职,固在能臣。起居舍人王叔文,精识瓌材,寡徒少欲,质直无隐,沉深有谋。其忠也,尽致君之大方;其言也,达为政之要道。凡所询访,皆合大猷。宜继前劳,伫光新命。可度支盐铁副使,依前翰林学士本官赐如故[57]。」初,叔文既专内外之政,与其党谋曰:判度支则国赋在手,可以厚结诸用事人,取兵士心,以固其权。骤使重职[58],人心不服。藉杜佑雅有会计之名[59],位重而务自全,易可制,故先令佑主其名,而除之为副以专之 [60]。以户部尚书判度支王绍为兵部尚书,以吏部郎中李墉为御史中丞,武元衡为左庶子。初,叔文党数人贞元末已为御史在台。至元衡为中丞,薄其人,待之卤莽,皆有所憾。而叔文又以元衡在风宪,欲使附己,使其党诱以权利,元衡不为之动。叔文怒,故有所授。
  
  庚寅,制[61]:门下侍郎守吏部尚书平章事贾耽可检校司空、兼左仆射,守门下侍郎平章事郑珣瑜可守吏部尚书,守中书侍郎平章事高郢可守刑部尚书,守尚书左丞平章事韦执谊可守中书侍郎,并依前平章事。
  
  癸巳[62],诏曰:「万国之本,属在元良;主器之重,归于长子。所以基社稷而固邦统,古之制也。广陵王某,孝友温恭,慈仁忠恕,博厚以容物,宽明而爱人。祗服训词,言皆合雅;讲求典学,礼必从师;居有令闻,动无违德。朕获缵丕绪,祗若大猷,惟怀永图,用建储贰,以承宗庙,以奉粢盛。爰举旧章,俾膺茂典。宜册为皇太子,改名某,仍令所司择日备礼册命。」
  
  初,广陵王名从「水」傍「享」,至册为皇太子,始改从今名。
  
  丁酉,吏部尚书平章事郑珣瑜称疾去位。其日,珣瑜方与诸相会食于中书。故事:丞相方食,百寮无敢谒见者[63]。叔文是日至中书,欲与执谊计事,令直省通执谊。直省以旧事告,叔文叱直省,直省惧,入白执谊。执谊逡巡惭[64],竟起迎叔文,就其合语良久。宰相杜佑、高郢、珣瑜皆停筯以待[65]。有报者云:「叔文索饭,韦相已与之同餐合中矣[66]。」佑、郢等心知其不可[67],畏惧叔文、执谊,莫敢出言。珣瑜独叹曰:「吾岂可复居此位!」顾左右取马径归,遂不起。前是,左仆射贾耽以疾归第,未起,珣瑜又继去。二相皆天下重望,相次归卧,叔文、执谊等益无所顾忌,远近大惧矣。
  
  卷三(起四月,尽五月)
  
  夏四月乙巳,上御宣政殿册皇太子。册曰:「建储贰者,必归于冢嗣;固邦本者,允属于元良。咨尔元子广陵王某,幼挺岐嶷[68],长标洵淑,佩《诗》《礼》之明训[69],宣忠孝之弘规。居惟保和,动必循道;识达刑政,器合温文。爱敬奉于君亲,仁德闻于士庶,神祇龟筮,罔不协从。是用命尔为皇太子。于戏!维我烈祖之有天下也,功格上帝,祚流无穷,光缵洪业,逮予十叶。虔恭寅畏[70],日慎一日。付尔以承祧之重,励尔以主鬯之勤。以贞万国之心,以扬三善之德[71]。尔其尊师重傅,亲贤远佞,非礼勿践,非义勿行。对越天地之耿光,丕承祖宗之休烈,可不慎欤!」时上即位已久,而臣下未有亲奏对者。内外盛言王伾王叔文专行断决[72],日有异说。又属频雨,皆以为羣小用事之应。至将册礼之夕,雨乃止。迨行事之时[73],天气清朗,有庆云见,识者以为天意所归。及覩皇太子仪表班行,既退,无不相贺,至有感泣者。
  
  戊申,诏曰:「惟先王光有天下,必正我邦本,以立人极。建储贰以承宗祧,所以启迪大猷,安固洪业,斯前代之令典也。皇太子某,体仁秉哲,恭敬温文,德协元良,礼当上嗣。朕奉若丕训,宪章前式,惟承社稷之重,载考《春秋》之义,授之匕鬯,以奉粢盛,爰以令辰,俾膺茂典。今册礼云毕,感庆交怀,思与万方同其惠泽。自贞元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已后,至四月九日昧爽已前,天下应犯死罪者,特降从流,流已下递减一等[74]。文武常参并州府县官子为父后者,赐勋两转。古之所以教太子,必茂选师傅,以翼辅之。法于训词,而行其典礼,左右前后,罔非正人,是以教谕而成德也。给事中陆质[75]、中书舍人崔枢,积学懿文,守经据古,夙夜讲习,庶协于中。并充皇太子侍读。天下孝子顺孙先旌表门闾者,委所管州县各加存恤[76]。」
  
  庚戌,封皇太子长子宁等六人为郡王。
  
  癸丑[77],赠吐蕃吊祭使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史馆修撰张荐礼部尚书。荐字孝举,代居深州之陆泽。祖文成,博学工文词[78],性好诙谐,七登文学科。荐聪明强记,历代史传,无不贯通,为太师颜真卿所称赏,遂知名。大历中,浙西观察表荐之[79],授左司御率府兵曹参军,兼史馆修撰[80]。贞元初,为太常博士。四年,回纥求和亲,使送咸安公主入回纥,以荐为判官,改授殿中侍御史,累迁谏议大夫。十一年册回纥可汗[81],荐以秘书少监持节为使。还久之,迁秘书监。二十年,吐蕃赞普死,以荐为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持节吊赠。卒于赤岭东纥辟驿[82]。吐蕃传归其柩。前后三使异国,自始命至卒,常兼史职。在史馆二十年,着《宰辅传略》、《五服图记》、《寓居录》、《灵怪集》等[83]。
  
  景寅,罢闽中万安监。先是,福建观察柳冕久不迁[84],欲立事迹[85],以求恩宠。乃奏云:「闽中,南朝放牧之地,畜羊马可使孳息。请置监。」许之。收境中畜产[86],令吏牧其中。羊大者不过十斤,马之良者,估不过数千[87]。不经时辄死,又敛。百姓苦之,远近以为笑。至是观察阎济美奏罢之。
  
  丁卯,命焚容州所进毒药可杀人者[88]。
  
  五月己巳,以杭州刺史韩皐为尚书右丞[89]。
  
  辛未,以右金吾大将军范希朝为检校右仆射,兼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节度使。叔文欲专兵柄,藉希朝年老旧将,故用为将帅,使主其名[90],而寻以其党韩泰为行军司马专其事。
  
  甲戌,以度支郎中韩泰守兵部郎中兼中丞,充左右神策京西都栅行营兵马节度行军司马,赐紫。
  
  乙亥,追改为检校兵部郎中,职如故。
  
  甲申,以万年令房启为容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初,启善于叔文之党,因相推致[91],遂获宠于叔文,求进用。叔文以为容管经略使,使行,约至荆南授之 [92]。云:「脱不得荆南,即与湖南。」故启宿留于江陵,久之方行。至湖南。又久之,而叔文与执谊争权,数有异同,故不果。寻闻皇太子监国。启惶骇,奔驰而往。是日,以郴州员外司马郑余庆为尚书左丞。
  
  乙酉,以尚书右丞韩皐为鄂岳观察使[93]。初,皐自以前辈旧人,累更重任,颇以简倨自高,嫉叔文之党。谓人曰:「吾不能事新贵人。」皐从弟晔幸于叔文,以告,叔文故出之。
  
  辛卯,以王叔文为户部侍郎,职如故,赐紫。初,叔文欲依前带翰林学士,宦者俱文珍等恶其专权,削去翰林之职。叔文见制书大惊,谓人曰:「叔文日时至此商量公事[94],若不得此院职事,即无因而至矣。」王伾曰:「诺。」即疏请,不从。再疏,乃许三五日一入翰林[95],去学士名。又与归登同日赐紫。内出衫笏赐登,而叔文为文珍等所恶,独不得赐[96],由此始惧[97]。
  
  以衢州别驾令狐峘为秘书少监。峘,国子祭酒德棻玄孙,进士登第。司徒杨绾未达时,遇之以为贤。为礼部修史,引峘入史馆,自华原尉拜拾遗,累迁起居舍人。大历八年,刘晏为吏部尚书,奏峘为刑部员外,判南曹。累迁至礼部侍郎。峘之判南曹,晏为尚书,杨炎为侍郎。峘得晏之举[98],分阙必择其善者与晏,而以恶者与炎,炎固已不平[99]。至峘为礼部,而炎为相。有杜封者,故相鸿渐之子,求补弘文生。炎尝出杜氏门下[100],托峘以封。峘谓使者曰:「相公欲封成其名,乞署封名下一字,峘因得以记焉。」炎不意峘卖之,署名属峘。峘明日疏言:宰相炎迫臣以威,臣从之则负陛下,不从即炎当害臣[101]。德宗以问炎,炎具道所以,德宗怒曰:「此奸人,不可奈。」欲杖而流之[102]。炎救解,乃黜为衡州别驾。贞元初,李泌为相,以左庶子史馆修撰征,至则与同职孔述睿争竞细碎,数侵述睿。述睿长告以让[103],不欲争。泌卒,窦参为相[104],恶其为人,贬吉州别驾,改吉州刺史。齐映除江西观察,过吉州,峘自以前辈,怀怏怏[105],不以刺史礼见。入谒,从容步进,不袜首属戎器[106],映以为恨。去至府,奏峘举前刺史过失鞫不得真[107],无政事,不宜临郡,贬衢州别驾。上即位,以秘书少监征,未至卒。峘在史馆,修《玄宗实录》一百卷[108],撰《代宗实录》三十卷。虽颇勤苦,然多遗漏,不称良史。初,德宗将厚奉元陵事,峘时为中书舍人兼史职,奏疏谏,请薄其葬。有答诏优奖[109]。元和三年,以修实录功追赠工部尚书。
  
  是月,以襄州为襄府,徙临汉县于古城,曰邓城县。
  
  卷四(起六月,尽七月)
  
  六月己亥[110],贬宣州巡官羊士谔为汀州宁化县尉。士谔性倾躁,时以公事至京,遇叔文用事,朋党相煽,颇不能平,公言其非。叔文闻之,怒,欲下诏斩之,执谊不可[111],则令杖杀之,执谊又以为不可,遂贬焉。由是叔文始大恶执谊,往来二人门下者皆惧。先时,刘辟以剑南支度副使[112],将韦皐之意于叔文[113],求都领剑南三川,谓叔文曰:「太尉使某致微诚于公[114]:若与其三川[115],当以死相助。若不用,某亦当有以相酬。」叔文怒,亦将斩之,而执谊固执不可。辟尚游京师未去[116],至闻士谔[117],遂逃归。
  
  左散骑常侍致仕张万福卒。万福,魏州元城人也。自曾祖至父皆明经,官止县令州佐。万福以祖父业儒皆不达,不喜书,学骑射[118]。年十七八,从军辽东,有功,为将而还。累迁至寿州刺史。州送租赋诣京师,至颍川界[119],为盗所夺。万福使轻兵驰入颍川界讨之[120],贼不意万福至,忙迫不得战,万福悉聚而诛之。尽得其所亡物,并得前后所掠人妻子财物牛马万计,悉还其家。为淮南节度崔圆所忌,失刺史,改鸿胪卿,以节度副使将兵千人镇寿州,万福不以为恨。许杲以平卢行军司马将卒三千人驻濠州不去[121],有窥淮南意。圆令万福摄濠州刺史,杲闻,即提卒去,止当涂。陈庄贼陷舒州,圆又以万福为舒州刺史,督淮南岸盗贼,连破其党。大历三年,召赴京师。代宗谓曰:「闻卿名,久欲一识卿,且将累卿以许杲。」万福拜谢,因前曰:「陛下以许杲召臣,如河北贼诸将叛,以属何人?」代宗笑曰:「且欲议许杲事,方当大用卿。」即以为和州刺史、行营防御使,督淮南岸盗贼。至州,杲惧,移军上元。杲至楚州大掠,节度使韦元甫命万福讨之。未至淮阴,杲为其将康自劝所逐[122]。自劝拥兵继掠[123],循淮而东,万福倍道追而杀之,免者十二三,尽得其所虏掠金银妇女等 [124],皆护致其家[125]。代宗诏以本州兵千五百人防秋京西,遂带和州刺史镇咸阳,固留宿卫[126]。李正己反,将断江淮路,令兵守埇桥涡口,江淮进奉船千余只[127],泊涡口不敢进。德宗以万福为濠州刺史,万福驰至涡口,立马岸上,发进奉船,淄青将士停岸睥睨,不敢动,诸道继进。改泗州刺史。为杜亚所忌,征拜左金吾卫将军。召见,德宗惊曰:「杜亚言卿昏耄,御乃如是健耶!」图形凌烟阁,数赐酒馔衣服,并勑度支籍口畜给其费[128]。至贺阳城等于延英门外,天下益重其名。二十一年以左散骑常侍致仕。卒[129],年九十。万福自始从军至卒,禄食七十年,未尝病一日。典九郡,皆有惠爱。
  
  癸丑,韦皐上表请皇太子监国,又上皇太子笺。寻而裴均、严绶表继至[130],悉与皐同。
  
  赠故忠州别驾陆贽兵部尚书,故道州刺史阳城左常侍。
  
  贽字敬舆,吴郡人也,年十八进士及第。又以博学宏词授郑县尉,书判拔萃授渭南尉,迁监察御史。未几,选为翰林学士,迁祠部员外郎。德宗幸奉天,贽随行在,天下搔扰,远近征发书诏一日数十下[131],皆出于贽。贽操笔持纸,成于须臾,不复起草。同职皆拱手嗟叹,不能有所助。常启德宗言:「方今书诏,宜痛自引过罪己,以感人心。昔成汤以罪己致兴[132],后代推以为圣人。楚王失国亡走,一言善而复其国,至今称为贤者。陛下诚能不恡改过,以言谢天下,臣虽愚陋,为诏词无所忌讳[133],庶能令天下叛逆者回心喻旨[134]。」德宗从之。故行在制诏始下,闻者虽武人悍卒[135],无不挥涕感激。议者咸以为德宗克平寇难[136],旋复天位,不惟神武成功[137],爪牙宣力,盖以文德广被,腹心有助焉。累迁考功郎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兼翰林学士。丁母忧。免丧,权知兵部侍郎,复入翰林,中外属意,旦夕竢其为相[138]。窦参深忌之[139],贽亦短参之所为,且言其黩货,于是与参不能平。寻真拜兵部侍郎,知礼部贡举,于进士中得人为多。八年春,迁中书侍郎平章事,始令吏部每年集选人。旧事:吏部每年集人,其后遂三年一置选[140]。选人猥至,文书多不了寻勘,真伪纷杂,吏因得大为奸巧。选士一蹉趺,或至十年不得官,而官之阙者,或累岁无人。贽令吏部分内外官员为三分,计阙集人,岁以为常 [141],其弊十去七八,天下称之。初,窦参出李巽为常州刺史,且迫其行,巽常衔之。至参贬为郴州别驾,巽适迁湖南观察。德宗常与参言故相姜公辅罪 [142],参漏其语。参败,公辅因上疏自陈其事非臣之过。德宗诘之,知参泄其语,怒,未有所发[143]。会巽奏汴州节度刘士宁遗参金帛若干。士宁得汴州,参处其议,士宁常德之,故致厚贶。德宗以参得罪而与武将交结[144],发怒,竟致参于死。而议者多言参死由贽焉。裴延龄判度支,天下皆嫉怨,而独幸于天子,朝廷无敢言其短者。贽独身当之,日陈其不可用。延龄固欲去贽而代之,又知贽之不与己,多阻其奏请也,谤毁百端。翰林学士吴通玄故与贽同职,奸巧佻薄,与贽不相能。知贽与延龄相持有间,因盛言贽短。宰相赵憬本贽所引同对,嫉贽之权,密以贽所戢弹延龄事告延龄,延龄益得以为计。由是天子益信延龄而不直贽,竟罢贽相以为太子宾客,而黜张滂、李充等权,言事者皆言其屈[145]。贽固畏权,至为宾客,拒门不纳交亲士友。春旱,德宗数猎苑中,延龄疏言:「贽等失权怨望,言于众曰:『天下旱,百姓且流亡,度支爱惜,不肯给诸军。军中人无所食,其事奈何?』以摇动羣心,其意非止欲中伤臣而已。」后数日,又猎苑中,会神策军人跪马前云:「度支不给马草。」德宗意延龄前言,即回马而归,由是贬贽为忠州别驾,滂、充皆斥逐。德宗怒未解,贽不可测,赖阳城等救乃止。贽之为相,常以少年入翰林,得幸于天子,长养成就之,不敢自爱,事之不可者皆争之。德宗在位久,益自揽持机柄,亲治细事,失君人大体,宰相益不得行其事职,而议者乃云由贽而然。贽居忠州十余年,常闭门不出入,人无识面者。避谤不著书,习医方,集古方名方为《陆氏集验方》五十卷,卒于忠州,年五十二。上初即位,与郑余庆、阳城同征,诏始下,而城、贽皆卒。
  
  城字亢宗[146],北平人,代为官族。好学,贫不能得书,乃求入集贤为书写吏,窃官书读之,昼夜不出。经六年,遂无所不通。乃去陕州中条山下 [147],远近慕其德行,来学者相继于道。闾里有争者,不诣官府,诣城以决之。李泌为相,举为谏议大夫,拜官不辞。未至京师,人皆想望风采[148],云「城山人能自苦刻,不乐名利,必谏诤死职下」,咸畏惮之。既至,诸谏官纷纷言事,细碎无不闻达,天子益厌苦之[149]。而城方与其二弟及客连夜痛饮 [150],人莫能窥其意。有怀刺讥之者,将造城而问者,城揣知其意,辄强与酒[151]。客或时先醉仆席上,或时先醉卧客怀中,不能听客语。约其二弟云:「吾所得月俸,汝可度吾家有几口,月食米当几何,买薪菜盐米凡用几钱,先具之。其余悉以送酒媪,无留也。」未尝有所贮积。虽其所服用切急不可阙者,客称其物可爱,城辄喜,举而授之。陈苌者,候其始请月俸,常往称其钱帛之美,月有获焉。至裴延龄谗毁[152],陆贽等坐贬黜,德宗怒不解,在朝无救者,城闻而起曰:「吾谏官也,不可令天子杀无罪之人而信用奸臣。」即率拾遗王仲舒数人守延英门上疏,论延龄奸佞、贽等无罪状。德宗大怒,召宰相入语,将加城等罪。良久乃解,令宰相谕遣之。于是金吾将军张万福闻谏官伏合谏,趋往[153],至延英门大言贺曰:「朝廷有直臣[154],天下必太平矣!」遂遍拜城与仲舒等曰:「诸谏议能如此言事,天下安得不太平也[155]!」已而连呼:「太平万岁!太平万岁[156]!」万福武人,时年八十余,自此名重天下。时朝夕相延龄,城曰:「脱以延龄为相,当取白麻坏之,恸哭于庭。」竟坐延龄事改国子司业。至,引诸生告之曰:「凡学者,所以学为忠与孝也。诸生宁有久不省其亲乎[157]?」明日,谒城归养者二十余人。有薛约者,尝学于城,狂躁,以言事得罪。将徙连州[158],客寄有根蒂,吏纵求得城家。坐吏于门,与约饮决别,涕泣送之郊外。德宗闻之,以城为党罪人,出为道州刺史。太学生鲁郡李傥等二百七十人诣阙乞留[159]。住数日,吏遮止之,疏不得上。在州,以家人礼待吏人,宜罚者罚之,宜赏者赏之,一不以簿书介意。赋税不登[160],观察使数诮让。上考功第,城自署第曰:「抚字心劳,征科政拙,考下下。」观察使尝使判官督其赋,至州,怪城不出迎[161],以问州吏。吏曰:「刺史闻判官来,以为己有罪,自囚于狱,不敢出。」判官大惊,驰入,谒城于狱,曰:「使君何罪?某奉命来候安否耳。」留一两日未去。城固不复归馆,门外有故门扇横地,城昼夜坐卧其上。判官不自安,辞去。其后又遣他判官崔某往按之[162],崔承命不辞,载妻子一行,中道而逃。城孝友,不忍与其弟异处,皆不娶,给侍终身[163]。有寡妹依城以居,有生年四十余[164],痴不能如人,常与弟负之以游。初,城之妹夫亡在他处,家贫不能葬,城亲与其弟舁尸以归,葬于其居之侧,往返千余里。卒时年六十余。
  
  戊寅[165],以户部侍郎潘孟阳为度支盐铁转运副使。其日王伾诈称疾自免。自叔文归第[166],伾日诣中人并杜佑,请起叔文为相,且摠北军。既不得,请以威远军使平章事,又不得,其党皆忧悸不自保。伾至其日坐翰林中,疏三上,不报,知事不济。行且卧,至夜忽叫曰:「伾中风矣!」明日,遂舆归不出。
  
  戊子,以礼部侍郎权德舆为户部侍郎,以仓部郎中判度支陈谏为河中少尹。伾、叔文之党于是始去。
  
  乙未,诏:「军国政事,宜权令皇太子某勾当[167]。百辟羣后,中外庶僚,悉心辅翼,以底于理。宣布朕意,咸使知闻。」上自初即位,则疾患不能言。至四月,益甚。时扶坐殿,羣臣望拜而已,未尝有进见者。天下事皆专断于叔文,而李忠言、王伾为之内王,执谊行之于外,朋党諠哗,荣辱进退,生于造次,惟其所欲,不拘程度[168]。既知内外厌毒,虑见摧败,即谋兵权,欲以自固。而人情益疑惧,不测其所为,朝夕伺候。会其与执谊交恶,心腹内离。外有韦皐、裴均[169]、严绶等笺表,而中官刘光奇、俱文珍、薛盈珍、尚演[170]、解玉等皆先朝任使旧人,同心怨猜,屡以启上。上固已厌倦万机,恶叔文等,至是,遂召翰林学士郑絪、卫次公、王涯等入至金銮殿[171],撰制诏而发命焉[172]。又下制:以太常卿杜黄裳为门下侍郎[173],左金吾卫大将军袁滋为中书侍郎,并平章事。又下制:吏部尚书平章事郑珣瑜,刑部尚书平章事高郢并守本官,罢相。皇太子见百寮于东朝,百寮拜贺,皇太子涕泣,不答拜。
  
  景申,诏宰臣告天地社稷,皇太子见四方使于麟德殿西亭[174]。
  
  卷五(起八月,尽至山陵)
  
  八月庚子,诏曰:「惟皇天佑命烈祖,诞受方国,九圣储祉,万方咸休。肆予一人,获缵丕业,严恭守位,不遑暇逸[175]。而天佑匪降,疾恙无瘳 [176],将何以奉宗庙之灵,展郊禋之礼?畴咨庶尹,对越上玄,内愧于朕心,上畏于天命,夙夜祗栗,惟怀永图。一日万机,不可以久旷;天工人代,不可以久违。皇太子某:睿哲温文[177],宽和慈惠,孝友之德,爱敬之诚[178],通于神明,格于上下。是用推皇王至公之道,遵父子传归之制,付之重器,以抚兆人,必能宣祖宗之重光,荷天地之休命,奉若成宪,永绥四方。宜令皇太子即皇帝位。朕称太上皇,居兴庆宫,制勑称诰[179]。所司择日行册礼。」
  
  永贞元年八月辛丑,太上皇居兴庆宫。诰曰:「有天下者,传归于子,前王之制也。钦若大典,斯为至公,式扬耿光,用体文德。朕获奉宗庙,临御万方,降疾不瘳,庶政多阙。乃命元子,代予守邦,爰以令辰,光膺册礼。宜以今月九日册皇帝于宣政殿。仍命检校司徒杜佑充册使,门下侍郎杜黄裳充副使。国有大命,恩俾惟新,宜因纪元之庆,用覃在宥之泽。宜改贞元二十一年为永贞元年。自贞元二十一年八月五日昧爽已前,天下应犯死罪,特降从流,流已下递减一等。」又下诰曰:「人伦之本,王化之先,爰举令图,允资内辅。式表后妃之德,俾形邦国之风,兹礼经之大典也。良娣王氏:家承茂族,德冠中宫,雅修彤管之规,克佩姆师之训。自服勤萍藻[180],祗奉宗祧,令范益彰,母仪斯者。宜正长秋之位,以明继体之尊。良媛董氏:备位后庭,素称淑慎,进升号位[181],礼亦宜之。良娣可册为『太上皇后』,良媛宜册为『太上皇德妃』,仍令所司备礼,择日册命,宣示中外,咸使知闻[182]。」
  
  壬寅,制:王伾开州司马,王叔文渝州司户,并员外置,驰驿发遣。
  
  叔文,越州人,以碁入东宫。颇自言读书知理道,乘闲常言人闲疾苦[183]。上将大论宫市事,叔文说中上意,遂有宠。因为上言:「某可为将,某可为相,幸异日用之。」密结韦执谊,并有当时名欲侥幸而速进者陆贾、吕温、李景俭、韩晔、韩泰、陈谏、刘禹锡、柳宗元等十数人,定为死交,而凌准、程异等又因其党而进,交游踪迹诡袐,莫有知其端者。贞元十九年,补阙张元买疏谏他事,得召见。正买与王仲舒、刘伯刍、裴茝、常仲孺、吕洞相善,数游止。正买得召见,诸往来者皆往贺之。有与之不善者,告叔文、执谊云:「正买疏似论君朋党事,宜少诫!」执谊、叔文信之。执谊尝为翰林学士,父死罢官,此时虽为散郎,以恩时时召入问外事。执谊因言成季等朋燕聚游无度,皆谴斥之,人莫知其由。叔文既得志,与王伾、李忠言等专断外事,遂首用韦执谊为相。其常所交结[184],相次拔擢,至一日除数人[185],日夜羣聚。伾以侍书幸,寝陋,吴语,上所亵狎。而叔文颇任事自许,微知文义,好言事,上以故稍敬之,不得如伾出入无阻。叔文入至翰林,而伾入至柿林院,见李忠言、牛昭容等,故各有所主:伾主往来传授;刘禹锡、陈谏、韩晔、韩泰、柳宗元、房启、凌准等主谋议唱和,采听外事。上疾久不瘳,内外皆欲上早定太子位,叔文默不发议。已立太子,天下喜,而叔文独有忧色。常吟杜甫题诸葛亮庙诗末句云:「出师未用身先死[186],长使英雄泪满襟。」因歔欷流涕,闻者咸窃笑之[187]。虽判两使事,未尝以簿书为意。日引其党,屏人切切细语,谋夺宦者兵以制四海之命。既令范希朝、韩泰总统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中人尚未悟,会边上诸将各以状辞中尉,且言「方属希朝」,中人始悟兵柄为叔文所夺。乃大怒曰:「从其谋,吾属必死其手。」密令其使归告诸将曰:「无以兵属人!」希朝至奉天,诸将无至者。韩泰驰归白之[188],叔文计无所出,唯曰:「奈何,奈何!」无几而母死,执谊益不用其语。叔文怒,与其党日夜谋起复,起复必先斩执谊,而尽诛不附己者,闻者皆恟惧。皇太子既监国,遂逐之,明年乃杀之。伾,杭州人,病死迁所;其党皆斥逐。叔文最所贤重者李景俭,而最所谓奇才者吕温。叔文用事时,景俭持母丧在东都,而吕温使吐蕃半岁,至叔文败方归,故二人皆不得用。叔文败后数月,乃贬执谊为崖州司马,后二年,病死海上。执谊,杜黄裳子壻,与黄裳同在相位,故最在后贬。
  
  执谊进士,对策高等,骤迁拾遗,年二十余入翰林。巧惠便辟,媚幸于德宗,而性贪婪诡贼。其从祖兄夏卿为吏部侍郎,执谊为翰林学士,受财为人求科第,夏卿不应,乃探出怀中金以内夏卿袖,夏卿惊曰:「吾与卿赖先人德致名位,幸各已达[189],岂可如此自毁坏!」摆袖引身而去。执谊大惭恨。既而为叔文所引用,初不敢负叔文,迫公议,时时有异同,辄令人谢叔文云:「非敢负约为异同,盖欲曲成兄弟尔[190]。」叔文不之信,遂成仇怨。然叔文败,执谊亦自失形势,知祸且至,虽尚为相,常不自得,长奄奄无气,闻人行声,辄惶悸失色,以至败死,时纔四十余。执谊自卑,尝讳不言岭南州县名。为郎官时,尝与同舍郎诣职方观图,每至岭南图,执谊皆命去之,闭目不视。至拜相还,所坐堂北壁有图,不就省七八日。试就观之,乃崖州图也。以为不祥,甚恶之,惮不能出口。至贬,果得崖州焉。
  
  永贞二年正月景寅朔[191],太上皇于兴庆宫受朝贺,皇帝率百僚奉上尊号,曰应干圣寿太上皇。册文曰:「维永贞二年,岁次景戌,正月景寅朔 [192],皇帝臣某稽首再拜奉册言:臣闻上圣玄邈,独超乎希夷;强名之极[193],犹存乎罔象,岂足以表无为之德,光不宰之功!然称谓所施,简册攸着,涵泳道德,感于精诚,仰奉洪徽,有以自竭。伏惟太上皇帝陛下,道继玄元,业缵皇极,膺千载之休历,承九圣之耿光,昭宣化源,发扬大号。政有敦本示俭,庆裕格天,恩翔春风,仁育羣品。而功成不处,褰裳去之,付神器于冲人,想汾阳以高滔,体尧之德,与神同符。其动也天,其静也地,巍巍事表,无得而言。顾兹寡昧,属膺大宝,惧忝传归之业,莫申继述之志,夙夜兢畏,惟怀永图。今天下幸安,皆睿训所被,而未极徽号,孰报君亲?是以台臣庶官文武之列,抗疏于内;方伯藩守亿兆之众,同词于外:请因寿历,以播鸿名。臣不胜大愿。谨上尊号曰应干圣寿太上皇,当三朝献寿之辰,应五纪启元之始,光膺徽称,允协神休,斯天下之庆也。」
  
  元和元年正月甲申,太上皇崩于兴庆宫咸宁殿,年四十六。遗诰曰[194]:「朕闻死生者[195],物之大归;修短者,人之常分。古先哲王,明于至道,莫不知其终以存义,顺其变以节哀。故存者不至于伤生,逝者不至于甚痛,谓之达理,以贯通丧。朕自弱龄,即敦清静;逮乎近岁,又婴沉痼。尝亦亲政,益倦于勤。以皇帝天资仁孝,日跻圣敬,爰释重负,委之康济。而能内睦于九族,外勤于万机,问寝益严,侍膳无旷。推此至德,以安庶邦,朕之知子,无愧天下。今厥疾大渐,不寤不兴,付托得人,顾复何恨?四海兆庶,亦奚所哀?但圣人大孝,在乎善继,枢务之重,军国之殷[196],缵而承之,不可蹔阙。以日易月,抑惟旧章。皇帝宜三日而听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五日大祥,二十七日释服。方镇岳牧不用离任赴哀。天下吏人,诰至后,出临三日皆释服,无禁婚嫁祠祀饮酒食肉。宫中当临者,朝晡各十五举音[197],非朝晡临时禁无得哭,释服之后,勿禁乐。他不在诰中者,皆以类从事。伏以崇陵仙寝,复土纔终,甸邑疲人,休功未几。今又重劳营奉,朕所哀矜。况汉、魏二文,皆着遗令,永言景行,常志夙心。其山陵制度,务从俭约,并不用以金银锦彩为饰。百辟卿士,同力尽忠,克申送往之哀,宜展事居之礼[198]。布告天下,明知朕怀。」
  
  七月壬申,葬丰陵,谥曰至德大圣大安孝皇帝,庙曰顺宗。
【注释】
  [1] 朱熹云:「『仓』或作『苍』。」「闲」,祝(充)、文(谠)、魏(怀忠)本作「间」。下同。
  
  [2] 文本「渠牟」上有一「韦」字。
  
  [3] 「景」,原文当作「丙」,以避世祖讳,改为「景」。下同。
  
  [4] 「寤」,文本作「悟」。
  
  [5] 「戚」,文本作「蹙」。
  
  [6] 祝、文、魏本「颇」上有一「伾」字。
  
  [7] 「邪」,文本作「耶」。
  
  [8] 魏本注云:「一有『宠』字。」
  
  [9] 「无」,文本作「何」。
  
  [10] 朱熹云:「或无『召』字,或无『入』字。」今按:祝、文、魏三本并无「召」、「入」二字。
  
  [11] 朱熹云:「或无『决』字。」今按:文本无「使」字。祝本、魏本无「决」字。
  
  [12] 朱熹云:「或无『兼』字。」「冢」,文本误为「家」。
  
  [13] 朱熹云:「纾,或作『杼』。」祝本「纾」作「杼」。李纾生平失考。
  
  [14] 朱熹云:「逵,或作『达』。」祝本「逵」作「达」。郑云逵,荥阳人。两唐书有传。
  
  [15] 「太常少卿」,原本及诸本并作「太常卿」。今按:许氏贞元末任职,旧书本传作太常少卿,而《实录》作太常卿。据官秩迁转,元和初许氏不过侍郎。则贞元末,尚不得为正三品之太常卿。时太常卿为杜黄裳,当以旧传为是。今本《实录》「太常」下,当脱一「少」字。据补。「谥议文」,原本及诸本并作「议文」。今按:「议文」语不通。《文苑英华》卷八四○有许孟容《德宗谥议》一首。《唐大诏令集》卷十三题作《德宗神武孝文皇帝谥议》,《全唐文》卷四七九标目同。则《实录》「议」上当脱一「谥」字。今据补。
  
  [16] 朱熹云:「以,或作『已』。」文本「以」作「已」。
  
  [17] 「列」,祝本、文本作「烈」。「修」,魏本作「修」。
  
  [18] 文本无「上」字。
  
  [19] 「望」,文本作「惟」。
  
  [20] 朱熹云:「三,或作『四』。」《旧唐书?顺宗纪》:贞元二十一年二月「丙午,罢翰林医工、相工、占星、射覆、冗食者四十二人。」
  
  [21] 朱熹云:「或无『使』字。『可』,史作『兼』。」祝、文、魏本并无「使」字。《旧唐书?顺宗纪》「可」作「兼」。
  
  [22] 「辛亥」,朱熹云:「史作『辛卯』。」今按:《旧唐书?顺宗纪》作「辛卯」,《新唐书?顺宗纪》作「辛亥」。然二月辛丑朔,无辛卯,旧纪误。
  
  [23] 「侍郎」,朱熹云:「史作『郎中』。」今按:《旧唐书?顺宗纪》作「郎中」,《新唐书?顺宗纪》作「侍郎」。检《旧唐书?韦执谊传》及诸本《授韦执谊尚书左丞平章事制》,均作「郎中」,《实录》误。「左丞」,朱熹云:「史作『尚书右丞』。」中华书局点校本《旧唐书?顺宗纪》校勘记云:「左丞,各本原作『右丞相』。据本书一三五《韦执谊传》、《新书》卷七《顺宗纪》改。」今检顺宗制文,实作「尚书左丞」,旧纪误。
  
  [24] 「三年」下之「不」字、「国家故事,未葬不祭」等九字,原本及诸本并脱,据《册府元龟》卷九五一补。「竢」,祝、文、魏本并作「俟」。
  
  [25] 「诏」,朱熹云:「此下或有『词一道』三字。」祝本作「诏词一道曰」。
  
  [26] 朱熹云:「『曰』下或有『京尹』二字,或作『嗣道王实』。」祝本云:「一有『京尹』二字。」魏本云:「『实』上一有『京尹』二字。」
  
  [27] 朱熹云:「『歉』或作『暵』。」祝本作「暵」。
  
  [28] 「嗟」,文本作「叹」。
  
  [29] 「蠹」,文本作「弊」。
  
  [30] 朱熹云:「『文』或作『乃』。」本文、魏本并作「乃」。
  
  [31] 文本无「一」字。
  
  [32] 朱熹云:「或无『贷』字。」祝、文、魏本并注:「一无『贷』字。」
  
  [33] 朱熹云:「『陵』或作『凌』。」祝本注:「一作『凌』。」文本、魏本并作「凌」。「已」,魏本并作「以」。
  
  [34] 「尝」,祝本作「常」。
  
  [35] 「壬戌」,朱熹云:「洪云:『史作壬寅,误。』」今按:《旧唐书?顺宗纪》作「壬寅」。然二月辛丑朔,无壬寅。
  
  [36] 朱熹云:「『书』或作『读』。今按:前云『上学书于王伾』,后云『以侍书得幸于上』,则此当从史作『书』为是。」祝、文、魏三本并作「侍读」。
  
  [37] 「依前翰林待诏」,朱熹云:「史作『充翰林学士』。」今按:《旧唐书?顺宗纪》作「充翰林学士」。《旧唐书?王伾传》作「依前翰林待诏」。
  
  [38] 文本「物」上多一「间」字。魏本「物」上多一「有」字。
  
  [39] 朱熹云:「『其』,疑当作『与』。」
  
  [40] 魏本无「仍」字。
  
  [41] 朱熹云:「『待』,或作『得』。」
  
  [42] 朱熹云:「『有』,或作『必』。」
  
  [43] 「殴」,祝本作「欧」。文本、魏本作「驱」。
  
  [44] 「匹」,祝本作「疋」。
  
  [45] 魏本无「入」字。
  
  [46] 「驱」,魏本作「欧」。
  
  [47] 「驱」,魏本作「欧」。
  
  [48] 「愧」,祝、文、魏本并作「媿」。
  
  [49] 「春」,魏本作「东」。
  
  [50] 文本注云:「一无『物』字。」
  
  [51] 魏本无「而」字。
  
  [52] 朱熹云:「『遂』,或作『逐』,非是。」文本、魏本「遂」作「逐」。
  
  [53] 文注:「一有『上』字。」
  
  [54] 「左」,原本及诸本均作「右」,惟文本作「左」。今按:两唐书《吐蕃传》「右」并作「左」。今检《全唐文》卷六二五,有吕温永贞元年《代孔侍郎蕃中贺顺宗登极表》一道,称「六月十六日,入蕃告哀使,左金吾将军兼御史中丞田景度至吐蕃别馆」云云。则田景度职衔,当为「左金吾将军」,文本得之。
  
  [55] 「刺史」,祝本作「别驾」。何焯《义门读书记》卷三四:「『刺史』二字当作『别驾』。缘上苏弁之文传写致误。」陈景云《点勘》:「按陆相贬忠州别驾,卒于贬所。未尝有刺史之授,详见《实录》第四卷。此『刺史』二字误。」
  
  [56] 朱熹云:「『闻』下或有『于』字。」祝、文、魏本「闻」下均有「于」字。
  
  [57] 朱熹云:「『赐』,或作『余』。」魏本「赐」作「余」。
  
  [58] 「骤」字之上,祝、文、魏本多「又惧」二字。
  
  [59] 朱熹云:「『藉』,或作『籍』,或无『藉』字。」祝本「藉」作「籍」。魏本注:「一无『藉』字。」
  
  [60] 朱熹云:「『之』,疑当作『己』。」
  
  [61] 「制」,朱熹云:「下或有『曰』字。」
  
  [62] 「巳」,魏本作「丑」。今按:永贞元年三月庚午朔,无癸丑。两唐书《顺宗纪》及《通鉴》并作「癸巳」。魏本误。
  
  [63] 「寮」,文本、魏本作「僚」。
  
  [64] 「」,祝本作「赧」。
  
  [65] 朱熹云:「『郢』下或有『郑』字。」魏本「高郢」下作「郑珣瑜」。
  
  [66] 文本无「之」字。
  
  [67] 朱熹云:「或无『不』字,非是。」文本无「不」字。
  
  [68] 「岐」,文本作「歧」。
  
  [69] 「礼」,文本注:「一作『书』。」
  
  [70] 「寅」,文本作「夤」。
  
  [71] 「扬」,文本作「杨」。
  
  [72] 「断决」,文本作「决断」。
  
  [73] 「迨」,祝本、魏本作「逮」。
  
  [74] 「减」,魏本作「降」。
  
  [75] 「质」,祝本作「贽」,误。
  
  [76] 「恤」,文本作「恤」。
  
  [77] 「癸丑」,原本及诸本并作「癸酉」。魏本、廖本注曰:「当作『丑』。」今按:《旧唐书?顺宗纪》四月癸丑:「赠入吐蕃使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张荐礼部尚书。」据改。
  
  [78] 「词」,文本作「辞」。
  
  [79]「浙西」,原本及诸本并作「江东」。朱熹云:「『江』,或作『浙』。」文本、魏本「江」并作「浙」。今按:两唐书《张荐传》载表荐张荐者,并作「浙西观察使李涵」。则此处「江东」,当作「浙西」。
  
  [80] 魏本无「兼」字。
  
  [81] 「回纥可汗」,原本及诸本并作「回纥子」。《新唐书?回鹘传》:「(永贞)十一年,可汗死,无子,国人立其相骨咄禄为可汗,以使者来。诏秘书监张荐持节爱滕里逻羽录没蜜施合胡禄毗伽怀信可汗。」今按:怀信可汗乃奉诚可汗相,而非其子。此处作「册回纥子」,疑误。查《册府元龟》卷六六二「奉使部」载张荐三使异国事。自贞元「四年」至「吐蕃传归其柩」止,文字并同于《实录》,当出自《实录》者。而其中「回纥子」作「回纥可汗」。则知《实录》原文当作「回纥可汗」,宋初馆阁所藏原本尚不误。
  
  [82] 「纥辟驿」,原本及诸本并作「回纥辟」。朱熹云:「『辟』字恐误。」魏本注:「孙曰:荐涉蕃界二十余里,至赤岭东被病,返于回纥壁驿,年六十一。」陈景云《点勘》:「按旧史,张荐使吐蕃,至赤岭东被病,殁于纥壁驿,吐蕃传其柩以归,此回纥辟乃传写之误。」今按:孙注、《点勘》,均引《旧唐书?张荐传》。「二十」今本旧传作「二千」。回纥辟:旧传作「纥壁驿」。《册府元龟》卷六六三记张荐使吐蕃事,作「纥辟驿」。是「回纥辟」当为「纥辟驿」之误。
  
  [83] 「辅」,文本作「相」。「居」,文本作「言」。
  
  [84] 文本「观察」下多一「使」字。
  
  [85] 朱熹云:「『立』,或作『以』。」
  
  [86] 朱熹云:「『收』,或作『牧』。」文本「收」作「牧」。祝本、魏本注曰:「洪曰:『收』字,今本误作『牧』。」
  
  [87] 「估」,原本作「佑」。祝、文、魏本并作「估」,是。据改。估:直也。
  
  [88] 朱熹云:「『可』,或作『所』。」文本「可」作「所」。
  
  [89] 「右」原本及诸本并作「左」。朱熹云:「『左』,或作『右』。」今按《旧唐书?顺宗纪》、两唐书本传、《册府元龟》卷七七七均作「右丞」。观下文郑余庆授左丞,则皐当为右丞。据改。下文同。
  
  [90] 朱熹云:「『主』,或作『在』。」
  
  [91] 朱熹云:「或无『因』字。」祝、文、魏本并无「因」字。
  
  [92] 「至」,文本作「之」。今按:此句文义不明。《新唐书》本传:「阴许以荆南帅节。」是后文有房启迟留荆南之事。
  
  [93] 「使」上,原本及诸本并有「武昌军节使」五字。今按:《新唐书?方镇表》元和元年:「罢奉义军节度使,升鄂岳观察使为武昌军节度使,增领安黄二州。」是「武昌军节度使」之名,始得于元和元年。方顺宗时,尚无其名,《实录》误。据《旧唐书?顺宗纪》,韩皐外放之职衔,为「鄂岳沔蔪都团练观察使」。《旧唐书》本传作「鄂州刺史,岳鄂蔪沔等州观察使」。《册府元龟》卷九四三同。且「节度使」一名,已囊括支度、营田、观察等使职衔在内。如《实录》原文作「武昌军节度使」,则其上不应有「鄂岳观察」字样。是此处「武昌军节使」五字当为衍文。今删。
  
  [94] 「商」,文本作「啇」。
  
  [95] 「乃」,文本注云:「一作『仍』。」「一入」,文本作「至」。
  
  [96] 「为」字,原本及诸本均作「不沾」。朱熹云:「今按,此数句重复不可读。疑因后来修改,已增新字,而不去旧文。」今按:《册府元龟》卷四八○载王叔文事,其文字与《实录》略同:「初,叔文欲依前带翰林学士,内官俱文珍等恶其专擅,削去翰林之职。叔文见制书,大惊,谓人曰:『叔文须时至此商量公事,若不带此院职事,即无因而至矣。』其党散骑常侍王伾即疏请,不从,再疏,乃许三五日一入翰林,竟去学士之名。与归登同日赐紫,内出象笏赐登,而叔文为文珍等所恶,独不得赐,繇此始惧。」持此与《实录》对勘,「不沾」二字作「为」,即语意通畅,此当为韩氏原文。
  
  [97] 「此」,文本作「是」。
  
  [98] 「得」,魏本作「德」。今按:《旧传》作「峘荷晏之举。」《新传》作「峘内德举」。方成珪《笺正》:「王惺斋云:『得』当作『德』,诸本并误。」
  
  [99] 文本无「已」字。
  
  [100] 「杜」,文本讹作「仕」。
  
  [101] 朱熹云:「『即』,或作『则』。」文本「即」作「则」。
  
  [102] 「杖」,文本讹作「杜」。
  
  [103] 文本无「述睿」二字。注云:「一本不重述睿字。」长告,朱熹云:「『告』,或作『者』。长告,谓长假也。」
  
  [104] 「参」,祝、文、魏本并作「叅」。
  
  [105] 怏怏:祝本讹作「映怏」。
  
  [106] 「袜」,朱熹云:「或无『袜』字,又或作『秣』,非是。」祝、文、魏本并无「袜」字。今按:「袜首」,即「抹头」,亦作「抹额」。「袜」、「抹」字通。
  
  [107] 「鞫」,魏本作「鞠」。
  
  [108] 「修」,文本作「修」。
  
  [109] 「答」,祝、文、魏本并作「荅」。
  
  [110] 「己亥」,诸本并作「乙亥」。朱熹云:「『乙』,或作『己』。」今按:贞元二十一年六月戊戍朔,无乙亥,《实录》误。
  
  [111] 文本「不」上多一「云」字。
  
  [112] 「支」,原本及诸本并作「节」。「节度副使」,两唐书本传及《通鉴》卷二三六作「支度副使」。今按《旧唐书?宪宗纪》:永贞元年十月「戊戍,以宰臣剑南安抚使袁滋检校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都尹、剑南西川节度观察等使,以西川行军司马刘辟为给事中。」十二月「己酉,以新除给事中、西川行军司马刘辟为成都尹,剑南西川节度使。」据此,知刘辟为节度副使,在永贞元年十二月。方六月时,辟仍为剑南支度副使。则此处「节」字,当为「支」字之讹。据改。
  
  [113] 「于」文本作「干」。
  
  [114] 「某」,朱熹云:「『某』,或作『辟』。」
  
  [115] 「其」,朱熹云:「『其』,疑当作『某』。」魏本作「某」。
  
  [116] 朱熹云:「『尚』下或有『以』字。」祝、文、魏本均有「以」字。
  
  [117] 朱熹云:「『士』,或作『贬』。今按:『士』上当别有『贬』字。」
  
  [118] 文本无「书」字。「骑」上多一「善」字。
  
  [119] 「颖」,祝、文、魏本作「颖」。「川」,文本作「州」。
  
  [120] 「颖」,祝、文、魏本作「颖」。「川」,祝本、魏本作「州」。
  
  [121] 「杲」,魏本作「东」。今按:许杲,许敬宗子。见《元和姓纂》卷六。
  
  [122] 「劝」,原本作「勤」。朱熹云:「『勤』,或作『劝』。下同」祝、文、魏本及《册府元龟》卷六九四均作「劝」。两唐书《张万福传》及《通鉴》卷二二四亦作「劝」,据改。下同。
  
  [123] 朱熹云:「『拥』,或作『权』。」文本作「权」。
  
  [124] 朱熹云:「『女』,或作『人』。」
  
  [125] 「护」,原本及诸本均作「获」。方成珪《笺正》:「『获』当作『护』,笔误矣。」今按:《册府元龟》卷六九四正作「护」。据改。
  
  [126] 「固」,祝、文、魏本并作「因」。
  
  [127] 「船」,文本作「舡」,下同。
  
  [128] 「勑」,魏本作「敕」。
  
  [129]「卒」字上原有「元和元年」四字。诸本并同。魏注:「孙曰:『元和元年』字误。盖贞元二十一年五月卒。」今按:《旧唐书》本传:「贞元二十一年,以左散骑常侍致仕。其年五月卒,年九十。」今删。
  
  [130]「均」,原本及诸本并作「垍」。《通鉴》卷二三六、《册府元龟》卷二五九并作「均」,据改。
  
  [131] 朱熹云:「『一日』,或作『日百』。非是。」文本「书诏」作「诏书」。魏本「一日」作「日百」。
  
  [132] 「己」,诸本作「巳」,惟祝本作「己」。今按:此处两「巳」字,皆当作「己」。「巳」,当为形近致讹。
  
  [133] 「词」,文本作「辞」。
  
  [134] 「回」,文本作「回」。
  
  [135] 「人」,文本作「夫」。
  
  [136] 文本无「议者咸以为德宗」七字。
  
  [137] 「惟」,祝本、魏本作「唯」。
  
  [138] 「竢」,祝、文、魏本并作「俟」。
  
  [139] 「参」,祝本、文本作「叅」。下同。
  
  [140] 文本无「置」字。
  
  [141] 「岁」字,原本及诸本并无。今按:「以」字上,《唐会要》多一「岁」字,《册府元龟》多一「年」字。《新志》语同《唐会要》,两传作「每年置选」,是。此据《唐会要》、《册府元龟》增入。
  
  [142] 文本无「常」字。
  
  [143] 文本无「所」字。
  
  [144]「与」字,原作「以」。朱熹云:「『以』当作『与』。」魏注:「『以』,一作『与』。」据改。
  
  [145] 朱熹云:「『皆』,或作『多』。」文注:「一无『者』字。」
  
  [146] 「亢」,祝本、魏本作「元」。今按:两唐书本传均作「亢」。
  
  [147] 「陕」,原本及诸本并作「沧」。朱熹云:「『州』,或作『洲』。非是。」沉钦韩《补注》:「《寰宇记》:中条山在陕中夏县东南一百二十里。《国史补》云:阳城居夏县。旧作沧州,误。」方成珪《笺正》:「按《元和志》:中条山在河内道安邑县南二十里。沧州或系陕州之讹讹。」今按:阳城居夏县,《旧传》有明载。《新传》谓其隐中条山,其地亦在陕州。又《国史补》称「阳城居夏县。」(《太平广记》卷一八七)《干子》称「阳城贞元中与三弟隐居陕州夏阳山中。」(《太平广记》卷一六七)则阳城居陕州夏县中条山,班班可考。知「沧」当为「陕」之讹。据改。
  
  [148] 朱熹云:「『想』,或作『相』,非是。」祝本「想」作「相」。
  
  [149] 朱熹云:「『子』或作『下』,非是。」文本、魏本「子」作「下」。「厌」,文本作「猒」。
  
  [150] 「及客」二字,原本及诸本均作「牟容」。今按:《旧唐书》本传纪其事:「城方与二弟及客日夜痛饮。」《新唐书》本传纪其事:「方与二弟延宾客,日夜剧饮。」是所谓「及客」者,谓阳氏兄弟与客人共饮。《实录》传本误「及客」为「牟容」,当以形近致误。今据旧传校改。
  
  [151] 朱熹云:「句上或有『强与坐』字。」祝、文、魏本均有「强与坐」。
  
  [152] 祝本无「毁」字。
  
  [153] 「趋」,魏本作「趍」。
  
  [154] 朱熹云:「『臣』或作『言』。」
  
  [155] 祝、文、魏本并无「也」字。
  
  [156] 文本无后四字。
  
  [157] 文本「亲」下多一「者」字。
  
  [158] 「徙」,祝本作「徒」,误。
  
  [159] 「生鲁郡」三字,原本及诸本并作「王鲁卿」。魏本注:「一本『王』作『生』,『卿』作『郡』,『傥』作『偿』。」今按:柳宗元《遗爱碣》:「太学子鲁郡季傥、庐江何蕃等百六十人,投业奔走,稽道阙下,叫阍吁天,愿乞复旧。」据此,今本《实录》「太学王鲁卿、李傥」当为「太学生鲁郡李傥」之讹。魏本所录别本尚未致误。据改。
  
  [160] 「赋税」,朱熹云:「或作『税赋』。」文本作「税赋」。
  
  [161] 「怪」,祝本、魏本作「?」。
  
  [162] 朱熹云:「『按』,或作『安』,非是。」文本作「桉」。
  
  [163] 「侍」,文本作「待」。
  
  [164] 朱熹云:「『生』,或作『甥』,或作『男』。」
  
  [165] 「寅」,原本及诸本并作「午」。今按《旧唐书?顺宗纪》:永贞元年七月戊寅「以户部侍郎潘孟阳为度支盐铁转运使副。」据下文,王伾称疾去职亦在此日。叔文自六月二十日丁忧,此后王伾请起复叔文为相并摠北军不得,又请为威远军使平章事不得,且疏三上不报,以上诸事,非一日可办。则王伾去职,决非叔文丁忧之日,孟阳副盐铁,当依旧纪作「戊寅」。据改。
  
  [166] 「第」,祝本作「弟」。
  
  [167] 「勾」,文本作「句」。
  
  [168] 「拘」,文本作「抅」。
  
  [169] 「均」,原作「洎」。见前注 [130]。
  
  [170] 「演」字,原本及诸本均脱。两唐书《刘贞亮传》载其事,有「尚衍、解玉」二人。则《实录》「尚」下当脱去「衍」字。《册府元龟》卷二九五、卷六六八载其事,文字并同《实录》,当出自《实录》者,而作「尚演、解玉」。则知宋初《实录》本不误。后世传本误脱一字。据补。
  
  [171] 「金銮」,原本及诸本并作「德」。今按:两唐书《俱文珍传》均作「金銮殿」。《册府元龟》卷二五九、卷六六八载此事,文字与《实录》同,当出自《实录》者,亦作「金銮殿」,据改。
  
  [172] 朱熹云:「『诏』或作『诰』。」魏本「诏」作「诰」。
  
  [173] 「太」,文本作「大」。
  
  [174] 「太」,魏本作「大」。
  
  [175] 朱熹云:「『逸』,或作『给』。今从《史》。」祝、文、魏本并作「给」。
  
  [176] 朱熹云:「『无』,或作『弗』。今从《史》。」祝、文、魏本「无」并作「弗」。
  
  [177] 「睿」,祝本作「浚」。
  
  [178] 「爱敬」,朱熹云:「或作『仁爱』,今从《史》。」祝、文、魏本及《大诏令集》「爱敬」并作「仁爱」。
  
  [179] 「勑」,魏本及《大诏令集》作「敕」。
  
  [180] 文本无「勤」字。
  
  [181] 「号位」,朱熹云:「或作『位号』。」
  
  [182] 「知闻」,文本作「闻知」。
  
  [183] 「闲」,祝、文、魏本并作「间」。
  
  [184] 朱熹云:「『常』,或作『尝』。」祝本、魏本「常」作「尝」。
  
  [185] 朱熹云:「或无『至』字。」文本无「至」字。
  
  [186] 朱熹云:「按杜诗,『用』作『捷』。」文本「用」作「捷」。
  
  [187] 「窃」,文本作「切」。
  
  [188] 「驰归」、「之」三字,原本及诸本并无。《册府元龟》卷四八○记其事,作「韩泰驰归白之」,语较通畅,今本《实录》当有脱漏。据补。
  
  [189] 朱熹云:「『已』,或作『以』。」文本「已」作「以」。
  
  [190] 朱熹云:「『弟』疑当作『事』。」
  
  [191] 「寅」,原本及诸本并作「戍」。朱熹云:「『戍』,史作『寅』,下同。」祝本、魏本并注:「洪曰:『戍』当作『寅』,下同。」陈景云《点勘》:「按顺宗之崩在正月甲申,则此月之朔非景戍也,『戍』作『寅』为是。」今按:据两纪、《通鉴》均作「寅」。《册府元龟》卷一六记其事,亦作「正月丙寅朔」。此当因其年为丙戍,相涉而至误。据改。
  
  [192] 「寅」原本及诸本并作「戍」。祝本、魏本注:「一作『寅』。」今按:《大诏令集》、《全唐文》卷六三均作「景寅」。据改。
  
  [193] 朱熹云:「『强』,或作『疆』,非是。」魏本、《大诏令集》、《全唐文》「强」并作「强」。
  
  [194] 「诰」,魏本作「诏」。方成珪《笺正》:「『诰』,王本作『诏』,非是。」今按:此诰见录于《唐大诏令集》卷十二,题作《顺宗遗诰》。又见《全唐文》卷五五,题作《遗诰》。
  
  [195] 朱熹云:「『闻』或作『观』。」祝本「闻」作「观」。
  
  [196] 「殷」,祝本作「政」。
  
  [197] 「十五」,魏本作「五十」。
  
  [198] 朱熹云:「『居』或作『君』,非是。」祝、文、魏本「居」并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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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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